高考是实现入学机会公平的重要方式,入学公平体现了教育公平的一个方面。今年我省将与全国一样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并进一步加大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更好地确保公平竞争的高考环境,确保公正选拔的录取机制。
定向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
部分高等学校向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高校应面向全省招生;要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规定的协议书,坚决制止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边疆民族预科生要严控计划
边疆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是云南省对边疆少数民族的一项照顾政策。近年来,出现了招收部分不符合民族预科生条件考生的现象。因此,要严格审核民族预科招生条件,不具备民族预科生条件的考生,不得录为民族预科生。各地和各高校要严格控制调整计划使用数量,严格考生资格的审查,不得随意降低录取标准或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
外省籍考生严查报名资格
去年,我省高考移民现象严重,干扰了我省高考录取的正常秩序。为维护本省考生的合法利益,我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妥善处理了移民考生的录取问题。今年仍将严格按《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户籍审查暂行规定》执行,各地各校在审查考生报名资格时,一定要把好关。不符合条件者坚决不予报考。在考生资格审查中,坚持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外省籍考生,要尽快劝其回原籍报考,否则后果自负,以杜绝高考移民现象再发生。
独立学院不得体制外招生
严格规范少数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招生管理,坚决禁止、严厉打击体制外招生。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独立学院才能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招生;独立学院要如实介绍学校办学性质、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其招生广告须经申办高等学校和省教育厅审查后才能发布;在招生中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严禁未经省招办批准擅自组织生源、严禁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教育部将采用学籍电子注册与招生计划挂钩的措施,对所有游离于体制外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电子注册。
招生工作者要严格自律
招生工作者的严格自律,是实施“阳光工程的保障”。今年,省教育厅特别强调自律的“六个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多项措施整肃考风考纪
一是继续加强考试诚信教育,所有中学都要组织参加高考的学生进行考试诚信专项教育,所有考生都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二是要加强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防范和阻断不法分子通过手机和其它方式传播试题、答案等信息。三是加强对团伙作案特别是教育系统人员参与进行的有组织群体舞弊的有效防范和打击,对管理薄弱地区、薄弱学校进行重点防范,实施严格监考责任制以及多种形式的交叉监考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与公安部门配合打击有组织的舞弊。
雨文 卢美邑(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