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全国酒类经营者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这是由商务部颁布的《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中的一项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酒类商品是指酒精度大于0.5%的酒精饮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发酵酒;白酒、白兰地、威士忌等蒸馏酒。国酒类经营者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此规范的出台是希望遏制未成年人酗酒以及酒后违法犯罪现象。
昆明现状
禁止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和酒类商品,在许多国家早已实行了多年。现在,我们的酒类商品终于向未成年人说“不”,无疑是件值得赞许的好事。但是几天来记者经过观察采访后发现,酒水商家对这个禁酒令似乎反应平淡,不仅执行者几乎没有,连知之者也甚少。
几日的走访下来,记者看到的是商场、超市的烟酒柜台上没有禁售标志。几家大型超市的酒类货架以自选为主,在收银结账处,收银员也不会要求顾客出示年龄证明,未成年人可以轻易购买到酒类产品。据了解,天津、广州、济南、福州、呼和浩特、大连等全国许多地方也遭遇了类似尴尬。导致这一现状出现的原因是什么?一些人士认为,商务部《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并非强制性的,约束力有限。一些法律界人士则表示,归根结底还是法律让商家钻了空子。不管“禁向未成年人售酒”是不是强制性的,它都是一项原则性规定,但该规定比较笼统,并没有同时明确商家在违反规定后,应由哪一个执法部门施以什么样的处罚。就算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也不知道执法的尺度。所以,这正好给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这项规定要想落到实处,还需要政府和人大立法明确执行办法。在现行状况下,对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更多地只是道义上的谴责。
199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有强制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同样鲜有商家执行。记者曾问住处附近的一位店主:“您知道从7月1日起国家不允许卖给未成年人酒的规定吗?”“不知道,你听谁说的?连酒也不让卖了?”“是禁止卖给未成年人”,记者进一步解释。“小孩买酒又不是自己喝,给他爸、他爷爷买酒我能不卖给他吗?难道这也算违反规定?”店主似乎不太高兴。
用心良苦 效果堪忧
一项是政府的行政管理规定,一项是法律规范,其拟定者的用心都堪称良苦。
“商店不许向未成年人售酒”——商务部颁布的这个规定显然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爱护未成年人的身体,不让他们沾酒,这种动机值得肯定。可是,在酒类广告充斥荧屏、街头巷尾酒气冲天的现实社会中,孤孤单单的一个“禁售令”的效果将会怎样,人们应该不难想像。
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这无疑是对青少年的一种关爱。可规定出台了,该如何来落实呢?在现实生活中有种种有关不得向未成年人开放、销售之类的规定,如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者,香烟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者售烟等等,可执行情况又如何呢?就以网吧为例,国家的规定出台多年,可至今收效依旧不明显,未成年人仍是大摇大摆地出入自由,原因何在?就是因为没有严格的监控手段。而对于酒类经营者来说,又该如何来监管他们呢?经营者可堂而皇之地辩解:我又没有骨龄测量仪,哪里知道来买烟的是孩子还是大人。尽管是狡辩,但也反映了管理中的无奈之处。总不能要求买酒也要使用实名制,凭借有效证件来购买吧?哪个摊主会如此耐烦地进行登记,即便是要登记,其随便编造个名字和证件号码,有关部门又有精力逐一调查吗?
就算摊主都认真负责,坚守职业道德,未成年人还是有其他途径买酒。假设其到一般经营场所购买烟酒碰壁的话,还可以选择无人值守的自动售货机等,这在大城市里已相当普及,听装啤酒等也是这类自动售货机的主打商品之一,这里没有人检查,又该怎么办。若是自动售货机的经营者派人守在这里,还叫自动售货吗?这种大大增加了成本的事恐怕经营者都不会做。
可操作性极差
既然是推荐性标准,商家是否严格遵守,自然就成了一种“良心活”。而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常识,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商家,往往以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在这种情况下,让他们从基于道德而不是法律约束的“良心”出发,去自觉放弃一定的经济利益,而认真履行对社会的责任,无异于空中画饼:虽然看上去很美,实际上空空如也。故此,对商务部的这则针对未成年人的“禁酒令”,少有人额首称庆,称之为“空谈”者,倒是大有人在。
其实,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类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早有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然而,在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类商品问题上,这两部法律都既没有开出如何鉴别购买者是否未成年人的处方,也没有如何惩治违法者的办法,致使其可操作性极差。为此,2002年年底实施的《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干脆将草案中原有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条文删去。在此背景下,卫生部却有调查显示,未成年人中的酗酒的问题日渐突出,因酒引起的暴力犯罪也在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就像“黑网吧”的滋生。如果只是明令禁止和打击,而不是商户的自律和全社会的参与,那可能也会步“黑网吧”的后尘。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酒的侵蚀,仅靠商家实施是不够的。如果相关规定缺乏刚性,没有明确的具体惩戒措施,再多的条款也可能仅流于形式。
任菲菲(滇池晨报·都市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