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标志应完善 本报记者周明佳 摄

星云湖期待呵护 本报记者江洋 摄
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经过审查后,将代表们提出的85件议案中的7件列为议案处理。本报特对这7件议案逐一进行报道。
滇池治理、9大高原湖泊的水土保持等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焦点,也是此次“两会”代表和委员们点击较多的关键词。在昨日最终定为议案处理的7个议案中,有3个议案都关乎高原湖泊保护,它们为我省保护水利资源又添了一笔重彩。
高原山地土壤侵蚀严重
【议案名称】《关于对在滇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的议案》(昭通代表团提出 议字2006第3号)
【议案原由】受特殊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条件决定,云南高原山地土壤侵蚀严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基础建设、生产建设、城市建设施工已成为山地土壤侵蚀的重要策源地和侵蚀“面上减缓而点线加重”趋势的主要原因,也是目前云南高原土壤侵蚀发展的新动向。我省的一些开发建设项目不适应水土保持的需要。比如,政府水土保持管理和监测部门工作力度不够;一些中小型项目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就上马,造成人为的严重水土流失;一些大中型项目没有严格执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水保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
【议案内容】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内容包括:省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情况;项目建设单位的立项情况、水保方案、实施状况、水保监测;“三同时”制度的贯彻力度、管理规范情况;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情况。
“姊妹”湖亟需加强保护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云南省星云湖管理条例>的议案》(玉溪代表团提出 议字2006第7号)
【议案原由】随着江川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自1996年3月起施行的《云南省星云湖管理条例》对保护星云湖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湖泊资源等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保护地位不够突出,没有把“保护为主”的原则凸现出来。在抚仙湖—星云湖出流改道工程完工后,两湖成为了姊妹湖,星云湖运行水位等基本要素需要重新调整确定。
【议案内容】星云湖是我省9大高原湖泊之一,是玉溪实施“三湖生态城市群”建设的重点保护工程。修订《云南省星云湖管理条例》,加强星云湖保护,恢复星云湖水质,已是条件具备、时机成熟。
加大对杞麓湖的保护力度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云南省杞麓湖管理条例>的议案》(玉溪代表团提出 议字2006第6号)
【议案原由】1996年1月施行的《云南省杞麓湖管理条例》使杞麓湖的保护、治理和开发走了法制化轨道,但随着通海县的发展,该条例的部分内容和条款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如保护范围的划分和界定层次不清、操作性不强,不利于执法。另外,现行条例处罚过轻,不利于禁止条款的落实,难以改变“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局面。
【议案内容】为保护我省9大湖泊之一的杞麓湖,修订《云南省杞麓湖管理条例》、加强保护、遏制污染、恢复水质已是势在必行。
对伪劣商品进行执法检查
【议案名称】《关于对“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进行执法检查的议案》 (思茅代表团提出 议字2006第1号)
【议案原由】1993年、1994年、2002年,昆明市曾制定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和条例,在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屡禁不止,涉及的商品范围越来越广。
【议案内容】提议省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开展一次较强力度的执法检查,严肃惩治违法者,给老百姓一个安全可信的消费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一孩农民发放保健费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议案》(红河代表团提出 议字2006第5号)
【议案原由】《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领取独生子女证到子女满14周岁为止,每月领取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如果夫妻双方都是除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外的非农业人口或农业人口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县、乡财政共同解决保健费。但目前很多县、乡财政无力解决这部分资金,使政策无法落实。同时,农村自愿放弃生二孩的家庭越来越多,他们也应当享受保健费。
【议案内容】建议将《条例》中的相关部门修改为:夫妻双方都是其他非农业人口或者农业人口的,由户籍所在地的省、州(市)、县财政共同安排解决。
至于各级政府应当承担多少,各级政府应依据财力因地制宜地制定有关配套政策加以落实。
适时制定中西医结合条例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云南省发展中西医条例〉执法检查并适时进行〈云南省中西医结合条例〉立法的议案》(保山代表团提出 议字2006第4号)
【议案原由】调查表明,我省人群中处于“亚健康”状态的高达75%,而“亚健康”人群已成为了中医尤其是中西医结合治疗的“庞大阶层”。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因为中医在节约医疗资源和降低成本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将实施传统医学战略作为我省医学规划的基础,并为传统疗法的系统研究提供充分支持,这对低收入的多民族省份尤为重要。
【议案内容】由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开展《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的执法检查,主要依照《条例》有关规定,检查县级以上医院是否设立中医科以及开展中西医结合的情况。通过执法检查,逐步解决基层尤其是农村群众看病贵的矛盾。建议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立法调研,适时制定《云南省中西医结合条例》,以促进我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路政管理条例应予修改
【议案名称】《关于<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议案》(曲靖代表团提出 议字2006第2号)
【议案原由】云南省公路建设在“十五”期间取得长足发展,达16.75万公里,其中4级以上路面达11万公里。“十一五”期间,以“大通道”为核心的交通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因此,公路建设、安全管理、路政管理等工作极为重要,1997年制定的《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应予以修改。
【议案内容】一是应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1999年10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而《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一些内容与上位法不尽统一,内容涵盖不宽,应予修改和完善;二是应结合公路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的实际,在上位法规定的框架内突出云南特色,增加、修改、完善一些新的内容。例如《条例》中有关公路无新修公路标志设置部分,在国家的《公路法》32条中有规定,应予以完善;三是《条例》中经过基层实践证明的一些难以操作的条款应予修改。
□ 本报记者 张雅棋 马益华 实习记者 王 云(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