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交叉 条块分割 职责不明
公安、质监、交通、建设、煤监……你能说清楚负责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多少个吗?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生产的重大事故频出,全国人大代表王瑛认为,这与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存在机构混乱、多头监管、职能交叉等问题有关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作业场所卫生和煤矿企业的专业监管监察,但在机构设置上又不尽统一。如在煤矿安全专业监管方面,国家设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属的二级局,在地方设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局)垂直领导。
其他专业监管方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内部设司(厅),在地方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置。实际现状就成了有的地方是安监和煤监合署办公,有的是分离办公,分离办公在工作上难以协调,难以形成合力,合署办公的由于工作经费渠道不同,造成同是干一样的工作而享受不同的待遇,被戏称为“一国两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较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导致执法主体不明确,难以实现依法行政的法治工作环境,出现“龙多不治水”的状况。
另一方面,《安全生产法》又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明确了综合管理的职责,而综合管理的具体职责以及应当承担哪些管理责任没有明确。
王瑛建议国家比照环保、质检等部门,尽快理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从监管制度层面上完善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的职责,尽快改变目前这种混乱的局面。
马益华(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