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5.55%的营业税,或许观望还是下单的博弈即将告一段落。然而,关于营业税的另一场博弈却又已经开始了——避税。
对于各式各样的避税手段,记者通过多方采访整理如下。同时,提醒交易双方特别是买房者,要慎之又慎,谨防法律风险。手段一:以租待售避税的风险
由于次新二手房卖主对营业税的转嫁,一些买主则向中介表示,并不想承担这笔费用。对此,个别中介机构出点子:买方可以先以租客的身份入住,并按期付房租,等两年期限一过,买卖双方再行房产过户,买方将扣除房租后的余房款付给房主,也避了税。相关人士表示,这种形式的买卖关系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即使两者在此期间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卖房者也可能出于届时不能提价的考虑使买卖流产。手段二:赠与避税的风险
有的两年内二手房买卖双方认为,既然买卖需要交纳营业税,那么双方就以赠与的方式避税,双方只要公证了赠与关系,房产也过了户,赠予税率仅为3%,岂不是皆大欢喜。对此,相关人士表示,赠与有可能被收回,存在法律风险。并且,公证处要求严格控制赠与的公证,通常赠与是考虑为直系亲属关系。手段三: 公证避税的风险
有人提出,先将买卖合同公证后,等挨过两年再正式过户,营业税就省了。这种方法表面上看是合理避税,通过公证似乎也有了法律保护,但由于要等两年后再正式过户,其间买卖双方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极大,而证实房产的所有在法律上真正站得住脚的,则是以房产过户即房产证所属为依据,届时房产证仍属卖方,买主可能吃大亏。
曾佑南(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