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罗正富在会上指出,“11·25”富源矿难,是我省近8年来发生的一起人员伤亡最多的安全生产事故。32名矿工遇难、28名矿工受伤,损失惨重,性质恶劣。对富源矿难单位与责任人,待调查组查清后,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严惩事故责任人。
要吸取四个教训
会议总结“11·25”事故要吸取四个教训:一是要令行禁止。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已明确列入国务院公布的关闭矿井名单,省有关部门也多次就关闭工作发出过指令,但该矿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违法开工、违规生产,最终导致特大事故的发生;二要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在安全生产上关键是没有很好地抓好落实,如昌源煤矿的关闭工作,就是没有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矿关闭整顿和瓦斯治理工作两个攻坚战的部署;三是要严格执法。“11·25”事故,就是一个违法违规的典型,也是一个执法不到位的典型,没有真正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四是要严格落实责任。昌源煤矿已经被列入关闭矿井,为何不关,为何又保留下来还要“改扩建”?其中责任心不强、责任不落实是一个关键原因。
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
罗正富要求,各地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煤矿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与整改事故隐患,特别是重点产煤地区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对安全无保障的矿井,无论证照是否齐全一律关闭;对列入关闭名单的矿井,要坚决按照国务院要求全部关闭;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开展全面复查,严厉打击“死灰复燃”;对审批手续不完善的基建矿井,要一律停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干部,要严肃查处;对非法生产的企业,该抓人的要抓人,该没收财产的,要没收财产,要迅速采取执法措施,态度要坚决。
下一步,我省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执法。要重点查处重特大和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对责任人的处理,不论涉及到谁,都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11·25”事故单位与责任人,待调查组查清后,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严惩事故责任人。对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大胆曝光,加大新闻和舆论监督力度。
谢炜(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