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策执行的直接承受者——消费者,在昨天接受采访时纷纷表示,国家的房产调控政策出台是为了抑制房价的持续高攀,打击炒房团,对此大家都表示理解。但多数消费者表示,此次房产调控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卖不出去就改成租
正手拿一本政策指南仔细阅读的郑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昆大附近有一套60平方米的住房,打算以20万元出售,换一套100平方米的新房,现又赶上二手房的个税,如果不能在21日以前卖出去,就只能考虑让买方承担,否则就考虑以租代售,以租金去偿还新房的贷款,因为未来的房价说不准。
买房者成了最终埋单者
颇为愁苦的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买房者成为了一系列政策执行后的最终买单者。虽然政策规定由卖方上缴的税款,但最后都转化为房款加在购房者头上,购房成本又增加了。
李先生表示,全家考虑购房已久,但由于经济收入有限,孩子又正上大学开支较大,买房事宜也就一拖再拖。可房价却眼看着上去了,各种转化的费用也在增多,所以这次李先生表示要当机立断了。
两种缴税方案差2000元
二手房卖家王小姐有点纳闷,自己一套房子是2005年以60万元买入的,装修费和购入时的相关税费为15万元,今年准备以80万元卖出。根据政策,如果不能提供原始凭证,将按交易额的1%征收。也就是说80万元,乘以1%,要缴8000元的税。
而如果可以提供原始凭证,房屋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房产交易合同价格,减去装修费用等规定扣除项目后再乘以规定税率。也就是80万元减去60万元后,再减去15万元,然后再乘以20%,也就是1万元。比第一种方式多了2000元。如此说来,手续齐全的二手房再上市交易时,反而比手续不齐全的要多缴税。
本报记者 黄颖 张敏(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