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面对困难和挑战,作为全省林业大市的思茅勇于探索,在全省的林改工作中——
林业既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同时也是一项基础产业,肩负着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使命。思茅市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决定了林业在全市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思茅市必须一方面抓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另一方面要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变森林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发展壮大林产业,使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成为辐射范围更广、带动能力更强的支柱产业。思茅的希望在山,出路在林。要改变山区的贫困落后面貌、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念好“山”字经、做好“林”文章。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思茅林业新一轮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此,思茅市委、市政府决定用两年时间,采取“二到三还四有”的政策,即产权到户、到人,还山、还林、还利于民,使广大农民耕者有山、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开展“以林权到户为核心”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理顺林业内外部关系,使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快林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抓住机遇 知难而上
200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两个文件,明确要求推进林业产权制度的完善,其核心在于坚持“谁造谁有”,使全部的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真正落实到所有者身上,实现“务林有其山、山林有其主、林主有其权”,这是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积极性、促进林业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基础。与此同时,近两年来福建、江西等省为解决集体林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的问题,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通过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林农的积极性,激活山区林业经济。早在去年4月22日,省委书记白恩培专门批示:林业林权问题“一定要改、要快改”。
去年4月以来,思茅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在学习借鉴福建省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景谷实际,选择比较有代表性的民乐镇翁孔村开展了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随后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进林改工作。
景谷县林改试点的成功经验充分表明,通过实行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综合配套、规范流转等政策措施,真正做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爱林、护林和造林的积极性,提高了林业生产水平,增加了林农收入。同一片山林,改革和不改革大不一样,改比不改要好、早改比迟改要好。
通过广泛的宣传与动员,在思茅市广大的干部和群众观念中,对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已达成了高度的共识;不过,林权改革和其他改革一样,在本质上是各种利益的重新调整。林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不言而喻。
以民为本 精心组织
农民既是集体山林的主人,同时也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思茅市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始终把以民为本、尊重群众的理念,贯穿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过程和每一个环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现有集体山林的经营管理状况,了解群众对改革的想法、意愿,知道农民在想什么,应该如何引导。让广大农民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同时,把提高对实施集体林权改革认识的宣传作为第一道工序来抓,加大改革宣传力度,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动员和再教育、再认识。
今年4月中旬以来,各县(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改的目的意义、内容范围、政策原则和方法步骤,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林改,支持林改。全市印制了5万份《致全市林农朋友的公开信》下发到林区,制作、悬挂标语473条,张贴临时性标语5800多条,出黑板报54期,编印简报250多期,召开大小动员会1264次,文艺演出24场,宣传面达到100%。各县(区)由县级领导带队,深入到各乡(镇)调查摸底,为确定试点乡(镇)和制定县级林改方案提供依据。
为保障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挂帅、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了35名工作人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各县(区)、试点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目前全市投入林改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达2200多人。为了使林改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实施方案》和《业务技术操作规范》,要求今年内景谷县全面开展,其余9个县(区)分别试点1个乡(镇);明年在全市铺开并完成核权发证工作。目前,有9个县完成了县级林改实施方案的报批,市、县(区)林改办加强对业务骨干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培训人数达1800多人。
配套改革 巩固成果
林权改革是否有利于农民增收和改善农民生活,是否有利于林业经济与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于森林资源总量增长,是衡量此次林权制度改革成败的最终标准;如果没有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跟进,没有政府职能的适时转变,那么以“确权发证”为核心的前期改革成果,不仅难以得到巩固,而且此次林权改革的目标也最终无法实现。
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思茅市在全面推进确权发证的同时,正积极酝酿和探索落实配套改革措施和及时转变政府职能等问题。
积极创新森林资源培育和加快林业发展新机制,以建立和完善林业要素市场为核心,着力构建四大体系为纽带,是林权制度改革获得成功的关键。建立和完善林业要素市场的基本内容是:借助要素市场平台使林地以及活立木作为一种资产,可以进行流转、抵押,可以随时实现盘活、变现,赋予林农以林地、林木的处置权,同时通过配套组建林业科技法律服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劳动力培训中心等林业中介服务机构,并在各乡(镇)成立林权登记管理分中心,逐步实现全县联网,搭建林权交易平台,适时发布信息和价格行情,促进林权的依法有序流转,推进林权资产化运作。通过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林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紧密结合,切实解决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事情,为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构建四大体系的基本内容,一是构建服务体系。包括大力发展协会组织、成立服务中心、创新林木林地流转体系和创新林业投融资体制。二是合作体系。包括在明晰林权、林农自愿和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引导成立以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的新的林业经营实体,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下,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促进森林资源向有经营能力的经济实体流动,实现规模经营和积极培育一批“产供销一条龙”、“公司+基地+农户”和“林纸林板林化一体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和物流业,在有效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同时,带动一方经济发展和林农致富。三是保护体系。包括健全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创新森林保护“三防”机制,走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路子和切实改进商品林采伐管理。四是管理体系。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构建以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新型的林业管理体制。
通过林改成立林权登记管理中心和林介服务组织,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森林资源流转、政策科技咨询等服务,最终将促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促进林业部门和基层组织职能的转变。林业部门将从过去繁重的育林护林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行政执法、公共服务、指导帮助上来;乡镇基层组织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工作重心转到指导、协调、服务林农和引导群众盘活林权、盘活资源上来;村一级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和办实事上。
朱绍云(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