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2006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把盗窃、毒品、抢劫、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作为打击的重点,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积极投入打黑除恶、“禁毒防艾”、“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案侦察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90件,其中大案要案477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352万元,营造了廉洁高效的执政环境。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围绕检察机关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坚持为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同时,各级检察机关把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队伍建设,有效地提高了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了基层检察队伍执法水平的提高,增强了全省基层检察工作的活力。
张瑞芳 季征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