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将适时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和修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昨日,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牛绍尧作《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去年新出台地方性法规10件
我省去年一年共审议法规54件,其中新制定10件,修订7件,废止5件;批准昆明市法规4件,修订两件,废止3件;批准修订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17件,单行条例6件。另外,对两件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
有重点地加强经济工作监督
在加大监督力度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经济运行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一是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二是强化预算约束,要求财政部门按法定时限批复部门预算。为进一步细化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要求省政府提供预算调整资金的来源、用途和具体分配情况,增加了预算调整的透明度。
在有重点地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方面,首次对政府投资项目效益情况进行监督,选择“高速轨道交通运输专用铜合金导线材料”等3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抽查,加大了监督力度,突出了监督实效。
推动司法机关启动内部监督机制
牛绍尧说,省人大常委会把人民来信来访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和处理群众来信及接待群众来访15414件(次),督促有关方面解决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开展监督,推动司法机关启动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适时制定或修改地方法规
一年来,我省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68人次,其中任命49人次,免职19人次。
关于今年的工作意见,牛绍尧说,省人大常委会将注重质量,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论证,制定好2007年度立法计划。适时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民族立法工作的帮助指导,全面完成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制定好相关单行条例,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积极扩大立法民主,继续开展“立法回头看”活动,不断完善立法工作制度,突出特色,提高质量。
张雅棋 马益华(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