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沈向兴
“短短1.5万字的篇幅内,‘监督’二字出现了89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一位细心的基层代表一口气说出了四个新: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对外交往开创新局面。
这位基层代表认为,在一份报告中如此高频率地提及“监督”,不仅反映了人大工作的日益进步,更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监督的力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上,将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有机结合,紧紧抓住事关全局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和视察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监督。”谈及监督的力量,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牛绍尧感受更深:“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着力解决了出口退税拖欠的老大难问题,还有效促使2003年以前94%以上的拖欠工程款和99%以上的农民工工资得到偿还,并基本解决了超期羁押问题。”
“随着监督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各级人大的监督能力更强了。”在本次全国“两会”上,代表欣喜地发现,今年下发的财政预算报告比过去更清楚、也更容易看懂了;政府预算更加公开透明了,也更容易监督了。
如果说“监督”是今年人大工作的一大特点,过去四年制定修改了一部部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则毫无疑问是最大的亮点。和自兴代表坦言:“过去的一年,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立法难点得到妥善解决,一批事关发展全局的重要立法项目相继完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四年的立法努力,不仅使我国社会民生领域法律越来越多,也从整体上使我国逐渐走进了一个更加关注社会领域立法、更加注重用法律保障民生的立法时代。
从人大监督的力量中,从一部部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中,我们从中感受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步的足音。【本报北京3月13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