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银行专户专款专用 管理详规有望年内出台
昆明市首批上亿元的维修基金终于有望被“明媒正娶”,将陆续移交到房管部门建立的维修基金银行管理账户实行专款专用。而关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的详细管理办法也拟在今年年内出台。这是记者从昆明市房管局了解到的。
本报1月5日A4版“昆明维修基金管理暴露三大隐忧”的报道引起昆明市房管局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围绕着这个日渐突出的民生话题,该局已经展开了系列工作,新的管理办法已经数易其稿,并且经过10多次论证修改。该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透露,新的办法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进一步完善,已经列入昆明市政府今年行政规章计划,拟在年内出台实施。
据介绍,对于此项基金的管理,昆明市房管局已于去年年底下文,明确商品房维修基金由各收取单位进行清理,清理后,将收取的维修金余额(含相关审批资料)一并移交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房管部门,资金存入其建立的维修基金银行专户;而房改房的维修基金已存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
昆明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新的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尚未正式出台前,对于这个热点问题的对策将按照“先归集,后使用”的原则,对新建商品房小区,在主城区范围内的,将采取由昆明市统一建立银行专户,在开发商办理商品房产权时一并收取。据悉,目前昆明市已建立了维修基金存储银行专户。这意味着,首批上亿元维修基金有了“婆家”。
记者 张雅棋(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