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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后——老年人持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 http://www.yndaily.com  云南日报网

 

    解读修订后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经过广泛征询意见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今年3月30日,《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云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获得了高票通过。《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条例的修改最初由云南省老年委员会、省法制办启动,在2005年引起省政府的重视。相关部门邀请云南大学法律系原主任屈野教授、云南大学离退休工作部门研究员赵子诚主任组成专家组,经过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及老年人权益的实施办法或条例和各州县广泛征求的意见长达两年的研究论证,形成草案,其间又经过四次修改,最终草案得以顺利通过实施。

    “老年人”范围扩大

    据屈野教授介绍,这部《条例》的颁布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及意义。《条例》的颁行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我国早在1996年就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随后,全国各地区都加紧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1999年,我省也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出现了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据统计,2005年底,云南省60岁以上的老人有467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0%,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对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十分广泛而深远。这导致原《条例》中的很多规定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因此,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的修订纳入了立法议程。本次立法就顺应了时代的需要,在原《条例》的基础上废、改、立。新条款由原来的39个条款增至40个条款,体现了立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立改废相结合的思路。

    《条例》的颁行充分体现了老年人的意愿和要求,让更多、更广的老人们享受到优惠待遇:本条例将“老年人”的范围由原来70岁以上的公民扩展至60岁以上的公民,这样使得60岁至70岁的这部分老同志也能享受优惠待遇。

    第3章规定了老年人的家庭保障,明确老年人的赡养人的范围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助义务的公民,并详细规定了赡养人在保证老年人健康,保障老年人生活,保护老年人财产和婚姻方面的具体义务。

    保障范围拓宽

    针对原《条例》大多是对老年人精神文化的保护,而对老年人养老、医疗等基本生活的保障范围不够宽的情况,新《条例》第4章规定了对老年人权益的社会保障,也是整个《条例》中亮点最多的一章。

    该章首先保障了老年人在养老、医疗等保险制度方面应得到的保障和救助形式,第19条特别规定了“城市三无老年人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遇特殊情形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由民政部门给予救济;农村五保老年人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供养”。

    其次明确了老年人在生活、文化和服务等方面享有的优先、优惠的权利,规定了“公共体育场所、影剧院应当为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优惠提供场地,影剧院应当为老年人实行票价优惠”,还规定了“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下简称《优待证》)或者《离休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条例》第25条明确了《优待证》的办理方法。在修订过程中,省政府法制办曾经对是否可以取消《优待证》,凭身份证享受老年人各项优惠待遇,以及如果发放《优待证》,是否应当收取工本费用等问题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经修订后确定:老年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申领全省统一印制的《优待证》,老龄工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达到规定年龄的老年人核发,对贫困老年人应当免除工本费。老年人持有《优待证》,可以免票进入向公众开放的公园、园林、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宫),并可以免费使用收费公厕。

    《条例》特别规定了老年人如果提起诉讼可以享受的优待政策,第28条规定老年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老年人因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法院应当及时立案和审理。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应当裁定先予执行。

    老年人乘车可免费

    令参与整个立法流程的屈教授感慨颇深的是“老年人持相关证件免费乘坐公交车”这一项上。这是较之其它省市最大的创新点与突破点,不过其通过也是最有难度的,由于城市交通运输需自负盈亏,而“老年人”的主体又扩展至60岁以上,将会对城市公交收益及公交秩序带来一定的冲击。《条例》的拟订在对该项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反复权衡中,最后选择了“城市人民政府提供相应的经济补贴,和交通部门一起为老人买单”的方式解决此难题。

    《条例》的修订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来讲,云南省是率先作出的,突显对老年人的关怀与他们的切身利益保护,云南省起到了“带头羊”的作用。    记者  周书颖  李敏(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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