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消防局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部署开展以来,我省各地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依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246家,2个省级、7个州(市)级和4个县(市、区)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公安部消防局“3.28”会议后,云南消防总队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下发了相关行动方案,并将2007年4月份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月”,要求各地消防部门采取强硬措施,集中力量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坚决措施,及时消除火灾危险源。
为最大限度地遏制重大火灾隐患的发生,确保火灾隐患整治收到实效,消防部门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了多家单位联动执法的良好格局。各州市、县(区)政府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和时间表,细化了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内容及方法和步骤,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单位的责任。开远市针对西城农贸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大的问题,政府召集消防、安监、工商、办事处和西城农贸市场等多个部门召开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协调会,通过联合负责执法共同协调的方式最终制订出周期短、投入少、成效好的整改方案,得到了社会单位和群众的一致认可。
各州市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大力宣扬各地整治火灾隐患的经验和做法。全省消防部队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理念,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了事故隐患不排除不放过。
整治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派出检查组1598个,出动3455人,检查各类单位场所2万余个,发现火灾隐患6245条,整改火灾隐患4148条。在对前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全面梳理分类的基础上,各地提请各级政府对246个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其中,省级5个,州、市级63个,县(市、区)级178个。
韩露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