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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工:真情关爱农民工 http://www.yndaily.com  云南日报网

 

    2007年2月1日,昆明街头北风凛冽。然而,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二公司的重庆籍农民工涂超心里却热乎乎的,与涂超一样内心沉浸在浓浓暖意之中的还有347名同样来自云南建工的重庆籍农民工——这一天,云南省总工会、昆明铁路局、云南建工共同组织重庆籍农民工集中乘火车返乡。

    还乡在即,涂超百感交集。他代表同行的全体农民工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在昆明的10多年,我不仅劳有所酬,还学到了技术,加入了工会组织。春节后我们一定尽快返回云南,为建设云南作出应有贡献……”

    2月7日,伴着阳光、鲜花和微笑,第二批153名重庆籍农民工又踏上了返乡的路途。

    在云南建工多年来关爱农民工的系列举措中,这只是两个小插曲,但已给众多农民工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云南建工是一个有着56年历史的大型国有企业。近年来,云南建工面向省外国外积极开拓市场,发展态势良好;2004年以来,集团产值每年以10多亿元的幅度迅速递增;2006年,产值达到了79.29亿元;集团连续12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连续3次入选中国承包商60强。

    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云南建工始终不忘承担社会责任。公司董事长纳杰说:“近年来长期为集团工作的农民工就有2.3万余人,高峰期时可达4万多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他们。”为此,云南建工通过制订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充分尊重和落实农民工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权利,努力在和谐云南建设中谱写新的乐章。

                               再难也要保障工资

     作为云南建筑行业的龙头企业,最近3年来,云南建工为8万多人次的农民工提供了就业岗位,支付工资达9亿多元,解决了5万多户农民工的生活问题。

    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农民工的数量已大大超过云南建工的职工数量,成为集团促进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重要力量。 因此,从确保工资发放这一最根本的问题入手,对农民工“再难也要保障工资”已成为企业的共识。从2003年起,云南建工即开始着手制定一系列操作性极强的规章制度,保证所有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发放。

    ——明确规定在云南建工及所有下属企业中,限期偿还完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把清欠作为对所属企业经营班子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并在集团及各分公司成立专门机构,设专人负责监督实施。

    ——在与劳务承包商(工头)签订的所有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劳务承包商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公司在进行相应经济处罚的同时,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设立农民工工资台账。劳务承包商在获得劳务工程后,必须向企业提供一份所有农民工的名单,发放工资必须按名单由每一位农民工签字确认,然后上交各公司作为台账存档,并由劳动人事部门定期核实检查。

     ——建立农民工工资月报制度,各分公司每月25日前必须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汇总分析,如果因为企业以外的原因发生拖欠行为,将由集团领导协调解决。

    此外,云南建工还根据历年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评选出了25家完成情况好、诚信度高的劳务承包商向全集团公布,并规定其在今后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有权优先获得劳务工程。

    2005年春节前夕,由于业主方的原因,导致在云南建工六公司工作的一批农民工未能领到工资。于是,六公司全体职工紧急动员起来,在短短10多天时间内集资200多万元为农民工发放工资,让农民工兄弟们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

                             一视同仁共享温暖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党委工作部主任杨光雷向记者讲述了一件事情:2004年,在禄劝县人民医院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位前来探亲的四川籍农民工家属在工地外受到了意外伤害。在农民工工会小组及工程项目部的交涉下,医疗费用及相关赔偿得到了合理解决。

    四川籍劳务承包商向建国所讲述的故事让记者十分感动:2005年11月,在昆明市区的房地产项目傲城的建设过程中,一位早年丧母的四川籍农民工因家中传来了父亲身患绝症的消息,在农民工工会小组的倡议下,工地上数百名同样是来自农村的工友们纷纷慷慨解囊,为他湊上了3万多元钱,解了燃眉之急。

    近年来,云南建工从构建新型劳动关系出发,千方百计吸收广大农民工尽快加入到工会组织中来,以改善昔日的“散兵游勇”状态。为此,云南建工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深入施工现场、农民工驻地,通过深入细致的发动工作,采取现场动员、现场登记、现场发证的办法,使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到目前为止,全集团已累计发展农民工会员11195人。与此同时,云南建工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工会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工会的凝聚力,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05年8月,云南建工发出通知,明确规定下属各企业在进行劳务招标时,应把劳务队伍是否已建立工会组织作为招标条件之一。对于已经建立工会组织或者正在建立工会组织的队伍,在工程任务分包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在工程款拨付时可优先拨付。

    2006年11月,云南建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集团转变观念,使广大农民工全面享有正式职工待遇。首先,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上一样平等。集团各级各单位在召开职代会时,都有适当比例的农民工代表参加;其次,职工待遇上一样合理。在劳动报酬分配、评选先进、评定职称、提供安全防护用品等方面,农民工与正式职工一视同仁;再次,生活保障上一样关心。长期以来,集团对困难农民工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并想方设法帮助农民工解决工伤保险、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后顾之忧;此外,在文化娱乐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农民工与集团正式职工也享有同等的待遇。通过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农民工的待遇不断提高,而且,为数不少的农民工工资待遇甚至还超过了集团正式职工。

    最让农民工们感动的是,连续几年春节间,各级领导还深入到云南建工的建筑工地上,看望和慰问坚守岗位的农民工们,使广大农民工们更加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个人与企业共同成长

    在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关注下,如今,云南建工旗下的一大批农民工迅速成长起来,他们从不同的地方走来,在相同的平台上成长,以不同的方式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罗晓超:重庆市垫江县人,1988年到云南打工,先后在云南建工的多家下属企业从事建筑施工和管理工作,2006年12月被云南省总工会授予“云南省十佳农民工”光荣称号。

    粟春林:四川省岳池县人,1990年到云南打工,从在建筑工地提沙灰的普工做起,先后成长为技工、班组长,现已成为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职工代表,并作为劳务承包商,有员工300余人。

    唐平:重庆市潼南县人,1995年到云南打工,从1999年起作为班组长参与管理,2004年开始全面负责技术,2006年被评为云南建工五公司先进工作者。

    在云南建工,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在长期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他们已把自身的命运与企业的发展紧密地结合在了一起,把云南视为自己的第二故乡,全力为建设美好云南争做贡献,以回报云南建工和云南人民的深情厚爱。

    2005年7月,罗晓超来到云南建工四公司八处承建的汇都国际项目担任木工班班长。由于施工期间正值雨季,罗晓超连续数月带领数百名工友冒雨施工,工期抢回来了,但自己却病倒了。到2006年春节前夕,为了实现主体按期断水的目标,罗晓超不但放弃了回家与亲人团聚的机会,而且还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一一劝导说服工友们坚守工作岗位。

    一次,由于业主方资金暂时遇到困难,云南建工五公司二分公司正在进行中的一个工程项目面临着停工。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唐平代表全体工友找到了公司领导,主动要求将本该作为工资发放的那一笔资金拿去购买材料,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近日,在面对记者采访时,唐平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公司把我们当自己的职工看待,我们也有责任与公司一起共度难关。”

                       杨建华  朱毅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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