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明确地提出了“四个坚定不移”的要求。做到这“四个坚定不移”,对保持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大局至关重要。
在“四个坚定不移”中,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社会和谐,适应形势发展,针对性十分明显,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只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去办,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也就有了保障。同时,只有在社会和谐的前提之下,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实现社会的基本公平,科学发展观才可能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在讲话中,胡锦涛同志对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论渊源、科学体系、重要意义作了新的更为详尽的论述,对我们有全面而深刻的启示。首先,他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置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这个大背景中来认识,强调“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我们党不断探索和研究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重大问题,取得了重要成果。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接着,胡锦涛同志首次从第一要义、核心、基本要求、根本方法等方面,论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体系和系统内涵,他说:“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认识的新概括、新突破,为今后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指明了方向。
对于社会和谐,胡锦涛同志是从社会建设的角度来论述的。首先,他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把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道理很简单也很直接,那就是社会建设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更多地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当前,就是要重点解决优先发展教育、扩大就业、收入分配改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社会管理体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问题。社会建设抓住了重点,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社会和谐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抓住当前全党工作的主题,我们要在学习中认真加以领会,在实践中认真加以贯彻,切切实实地抓出成效。
省社科院研究员 向 翔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