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育系统学习领会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全省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上见实效。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统筹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逐步缩小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重点完成全面“普九”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在稳定规模的基础上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三大任务,逐步建立起符合云南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深化教育改革,在推进素质教育上见实效。落实科学发展观,归根到底在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坚持德育为先,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整体构建大中小学德育体系,把思想品德教育融入到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和服务的各个方面。要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改革教育内容、方法、手段和模式。以学生为主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改进学校体育与美育工作,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改革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纠正单纯以分数或升学率衡量教育质量的倾向,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制度。
促进教育公平,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上见实效。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切实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资助工作力度,坚持奖、贷、补、助、减等政策,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巩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成果,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省教育厅厅长 何天淳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