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昆明市云龙水库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为防止云龙水库和水源区水质被污染,保护长达97.72公里的输水设施,保证城市饮用水安全,昆明市制定了《云龙水库保护条例》。该条例于今年4月11日由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于5月23日经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7月1日起施行。于今年3月竣工并向昆明市供水的云龙水库及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是一项保证昆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治理滇池实现滇池生态平衡的重要工程,又是昆明市城市基础建设利用外资额度最大的一个项目。
今后,昆明市将严格依照《条例》的规定,加大云龙水库饮用水源区的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云龙水库及其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发挥水库的正常供水功能,防止水体污染,确保昆明市城市饮用水安全。
钱模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