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菜市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拥堵。实习生 黄雪飞 摄
昆明市城中村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已经开始,对小餐馆、小夜市以及小农贸市场等“18小”设施的集中整治,成为重头戏。在昨日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昆明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市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张建伟提出,整治工作既是为了市民的长远利益,同时也要考虑到城中村内居住群众的便利。
露天小市场
过渡期暂保留
“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形成的露天小市场,在新的农贸市场未建成前,为方便周边群众的生活,采取过渡时期暂时保留的方法,但应对露天小市场的经营时间、地段和经营类别予以限制,不得经营熟食和进行鲜活产品宰杀等经营活动。”对居民确实需要的小设施,不会采取取缔了之的方式,而是通过整治加以规范。对根本没有条件建设农贸市场的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露天小市场要予以取缔。
小网吧
无证照的要取缔
“对无证照的小网吧(电子游戏室),一律予以取缔。”他表示,对先行整治区域内城中村涉及卫生、药监、文化、公安等经营许可前置条件的各类小设施,必须按规定办理卫生等各类许可证和工商经营执照。对目前存在一定问题达不到办公条件的,要通过限期整改达到办证条件后,给予办理有关证照。对根本不具备基本开办条件的,不能办理有关证照,在清理整治中要先行取缔。
小夜市
严重扰民要整顿
“对根本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小夜市,在2007年7月31日之前应予以取缔。”城中村小夜市严重影响食品安全、严重污染周边卫生环境、严重扰民、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严重堵塞交通问题之一的,应即时予以停业整顿或取缔。小夜市的经营起止时间、经营地段(场地)要作规定。
纳梦月(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