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一批“城中村”面貌有明显改观;2008年主城“城中村”综合整治与“四创”工作同步推进;2008年后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

部分整治后的“城中村”旧貌换新颜。 【本报记者 徐雁 周灿 顾彬 摄】

乱搭乱建

脏、乱、差现象突出

违法施工堵塞交通

“长”高的“城中村”隐患多
“实施现代新昆明建设,必须坚持新区开发建设和主城改造提升并重,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区建设,也要重视和抓好主城改造和管理。”“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让广大农民朋友和进城务工人员有机融入城市,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2007年6月19日,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杨崇勇发出了动员令,昆明市打响了主城“城中村”综合整治战役。综合整治刻不容缓
近年来,在昆明市主城“城中村”内出现了多起房屋建筑倒塌事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由于“城中村”基础设施普遍不完善,基本的环卫设施缺乏,卫生状况较差,影响了居住者和周边群众居住环境和健康水平。“城中村”的一些出租房还成了滋生“黄赌毒”的温床、无证照经营和违法的地下加工厂、危害公共安全的一些危险品的聚集地和超计划生育的集中地,有的还成为违法犯罪的庇护所和不法分子的藏身之地。“城中村”的无序建设,影响了社会公平,无形中助长了一些人贪图不正当利益的心态,存在着“别人建,我也建”,唯恐吃亏的心理。
这几年,昆明市对部分“城中村”进行了改造,取得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整治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城中村”在规划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体制不协调管理难度大。二是有关部门对“城中村”存在问题系统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投入也不足。三是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四是各级职能部门监管和指导不到位,如对规划、土地、建筑质量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不够。五是在“城中村”建设和管理问题上,管理职责和权限不明确,存在管理缺位的状况。
对此,昆明市委、市政府认为:“城中村”问题已到了必须下决心进行综合整治的时候了,必须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公众利益出发来解决好这一问题。精心组织重点突破
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报告显示,近3年来,昆明市城市竞争力排名不断下滑。究其原因除产业发展不足和经济发展质量不高、速度不快等因素外,城市管理水平不高、城市缺乏品位和投资环境不好是重要的原因。而“城中村”的问题又是影响我市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一个城市建设管理无序,不重视对城市环境的营造,就不能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也就无法吸引大量的外来投资,更难以提升全市的发展后劲和综合竞争力。从这个意义上讲,综合整治“城中村”,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城市建设问题,而是城市发展和现代新昆明建设的战略问题。只有城市环境搞好了,有了吸引力,才有竞争力,经济发展才更具活力。
同时,昆明市决策层也意识到,“城中村”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不是短期内能够完全解决的,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昆明市委、市政府要求整治工作要在昆明市“四创”工作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施统筹安排,强势推进;精心组织,重点突破。综合整治的原则是:整治为主、改造为辅,一村一策、综合整治。综合整治的目标是:在2007年内,一批城中村的面貌有明显改观;2008年,主城区“城中村”综合整治与“四创”工作同步推进,基本达到整治标准;2008年后,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综合整治范围和内容是主城建成区和主城部分规划区约300平方公里。重点整治的范围是主城建成区225平方公里内的“城中村”。综合整治包括整治和改造方面。整治就是在保留“城中村”绝大多数建筑物主体(不含违法搭建和违法加层)的基础上,全面对环境卫生、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以及各类不规范小设施、农贸市场等的综合治理。改造就是严格按照城市建设规划,通过重建、迁建等多种改造方式,对“城中村”进行拆除新建的形式。“双六”展开整治
目前,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围绕“六清”、“六建”展开。
“六清”工作是:一是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主要是坚决制止在原有的建筑物上违法加层和违法翻建、改建、扩建房屋,对违法建设从严查处。要解决好乱搭棚舍,户外乱堆杂物,乱接乱拉管线,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二是清理整治乱排乱倒。主要是清理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禁止垃圾乱堆乱倒、污水乱排乱放。三是清理整治乱贴乱画。主要是清理各类乱贴乱画的小广告和宣传画。四是清理整治各类小设施。主要是清理整治小餐馆、小诊所、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厅、小旅馆、小网吧、小茶室、小作坊等影响“创卫”、“创模”的各类小设施。清理整治音像、图书零售(出租)门店经营行为不规范及无证经营等行为。五是清理整治农贸市场。主要是完善“城中村”农贸市场卫生设施,清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解决市场管理混乱、食品卫生和安全不达标等问题。六是清理整治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设施和行为。主要是清理整治不符合公共安全要求违法储存、运输、加工、经营各类危险物品,影响社会治安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设施和行为。
“六建”工作是:一建环境卫生设施。在“城中村”内设置果皮箱、垃圾收集箱或密闭型垃圾收集池,按环卫要求对垃圾进行清运和处理。有的还需设垃圾转运站。餐馆、食品销售店铺等应设置并使用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建设达标的公共厕所。其它设施均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整治要求进行设置。二建治安和消防设施。在人居集中的城中村,尤其是在建成区内的城中村设立社区警务室,组建群防群治队伍,有条件的应安装电子监控设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改造、完善消防给水管道,修建消防水池,逐步完善消火栓系统,并因地制宜完善消防通道。三建道路、排水、照明等设施。按照整治规划逐步打通、硬化、拓宽城中村道路,完善排水设施和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有的应设立停车场或机动车泊位,安装道路照明设施。四建绿化环境。建设公共绿地,进行道路、庭院绿化,提高城中村绿化水平。五建文体活动和其它公共设施。建设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和公共的议事(办公)场所。六建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围绕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另外,市里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时,根据“城中村”的具体实际,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在严格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体制一体化,使“城中村”规划建设有序、治安秩序良好、人居环境改善、管理健全规范、基层组织坚强有力、社会安康和谐,逐步融入现代化的城市中。
本报记者 李竞立 刘 云(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