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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追加“云南计划” http://www.yndaily.com  云南日报网

 

    落实“阳光招生” 我省招生录取工作正顺利进行

    

    家长和学生参观录取现场

    高考和阅卷牵动着无数考生和家长的心,随后进行的高考录取工作也同样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关注。为做好录取工作,让广大考生能圆大学梦,省教育厅、省招考办以确保公平公正为核心,规范招生程序,完善管理措施,落实“阳光招生”举措,得到了社会好评。同时,通过努力,一些高校给云南追加了招生的机动计划。

    据省招考办王副主任介绍,云南省2007年招生录取工作已于7月14日完成了提前批次的录取。7月15日开始第一批本科的投档录取;从7月17日开始,每天结束录取的院校及其录取的人数、最高分、最低分等信息,都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录取工作进展顺利,情况良好。  

    

    高校:追加“云南计划”

    

    针对我省今年考生剧增、高分考生增多、招生计划相对不足的情况,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奔赴生源比较集中的高校寻求支持。加之云南招办在录取中形成了高效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与高校协调较好。高校对省招考办工作很满意,给云南追加了宝贵的机动计划。这些计划的增加,为我省更多的考生就读优质高校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会。

    同时,录取工作成立了以教育厅领导、省监察厅派驻教育厅领导为主的领导小组,下设投档、录检、纪检等多个工作小组。各组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既密切配合,又相互制约;录取场所纪律严明,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录取工作井然有序。录取场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录取系统、网络数据安全畅通、高效快速,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在重点治理招生乱收费问题上,省招考办规定,参加云南招生录取的所有高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公开透明,违规收费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招生资格。

    招办:落实“阳光招生”

    “阳光工程”是招生工作取信于民、确保公平公正的根本保证。省招考办在今年的招生录取中,采取七条措施,让“阳光招生”落在实处:

    录取现场专设了考生录取资格审查组,严格考生录取资格的审查。在录取前查处移民考生的基础上,对录取中发现的移民考生也一一清查,切实维护了云南考生的合法权益。

    录取现场专门设立了纪检组,全程参与录取监督工作。由省委高校纪工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组成的纪检组进驻招生录取现场,全程参与录取工作。纪检组根据网上招生录取的规律和特点,在关键时段、关键部位、关键环节设立专门岗位,实行全程监控。同时直接参与招生录取现场的接待工作,现场接待群众举报。

    坚持招生录取公示制度。一是公示录取信息,及时在网络、报纸、广播和电视上发布每个批次的录取结果等信息;二是通过“一天一报”等形式,公示当天结束录取的院校名单、最高分、最低分等信息,让考生可以及时地了解录取情况;三是公示保送生、特长生等特殊形式招生的情况等。

    录取现场专设了考生接待室,接待考生和家长的来信来访;妥善处理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对考生反映的问题,省招考办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化解矛盾,营造和谐。

    在每个批次的录取中,省招考办都会把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一个不留地通过网络系统向社会公布,并一一通知到符合补报条件的每一位考生,让考生再次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学校,让招生学校更好地完成招生计划。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录取中,省招考办主动邀请了省政府领导、省人大领导和代表、省政协领导和委员、考生和家长代表、一级完中校长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检查、视察录取现场,让招生录取工作更多地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重点加强对不法个人和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问题的整治,明确规定,凡未经省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电子注册,从第三批本科开始,将向考生发出录取信息确认表,考生只有持省招考办发出的信息确认表,报到才有效,严防不法份子利用假通知书进行诈骗,严防高校体制外招生。

    纪检:突显“监督力量”

    据省委高校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纪检组长杨共和介绍,省招生录取现场纪检组按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采取了六项措施,以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让广大考生和家长放心,让全社会满意。

    一是加强现场监督,重点对网上投档退档、计划调配、录检审核和特殊类型招生进行督查,与省招办共同把好“招生录取关”。同时,将在招生录取工作的后期,积极配合省招办并督促省属各高校按照有关政策认真做好遗留问题的处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二是对全省高校的招生监察工作及时进行督查。现在,各高校已按要求成立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并在学校录取现场设立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三是加强对中介违规招生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对各种“体制外”招生,特别是对中介违规招生的行为将重点监管。并要求省属各高校在开学后要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坚决予以清退,

    四是督促落实执行招生录取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将每天的录取进度和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回应社会和考生的关注。

    五是全力配合做好录取现场接待工作,及时向考生和家长解答招生政策和规定,服务好考生,服务好家长。

    六是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和徇私舞弊事件,对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对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核实、核查及纠正的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对招生录取中的违纪行为和徇私舞弊事件,以及录取与收费挂钩的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就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全力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       周海芬 文/图(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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