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特色鲜明、成效突出,总投资4.18亿元、新建3350个村级活动场所已全部投入使用,全省12941个建制村都有活动场所的目标顺利实现。
去年4月,省委对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农村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的指示精神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争取两年的任务一年完成,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的要求,按照“省规划、州统筹、县主管、乡落实、村受益”的原则,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为此,省委成立了云南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组建相应工作机构。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要求,明确领导责任。发改、财政、民政、建设、统计等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一站式”服务,为全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为确保活动场所规划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各级都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在编制规划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在建设规模上,充分考虑行政村人口和党员数;在资金分配上,综合考虑各地建筑成本和财政状况,确定不同的造价标准和补助标准;在建设样式上,注重体现各地民族特色和建筑风格,从而使我省的规划既符合中央要求,又体现云南特色。同时,全省各级党组织积极筹资、主动垫资,为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群众欢迎、社会关注。各地整合资源,采取办公室与活动室联建、依校搭建、村组共建、村卫合建等方式,有效地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各村的挂钩联系单位,主动筹集资金、献策献力;一些乡镇企业主动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行捐助;一些建筑公司也积极予以支持;一些党员和群众也自觉自愿地投工投劳,推进了活动场所的建设。除省级立项建设2615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州县又自行立项建设724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乡村也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主动投入0.71亿元,州县乡村四级共投入2.76亿元,比原计划多投入1.7亿元。
去年11月中旬,在全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部署早、行动快、投入大、工作实、效果好,受到中组部的重视和肯定。
如今,活动场所的“一室多用”综合功能开始显现,有的村开展党校、职业高校、农职学校“三校进村”活动,使之成为宣传政策的窗口、传授知识的课堂;有的村配套建设了村卫生室、合作医疗服务点、民事调解室等,使之成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有的村开展了书画比赛、棋牌大赛、歌舞表演等,使之成为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的阵地。
谭晶纯(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