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场场雨水的洗礼,8月的山林郁郁葱葱,生机勃勃。以“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为目标,释放林地生产力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云岭广大山区全面强势推进。
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呈现出领导重视、高位推动,部门配合、合力推进,进展顺利的特点,形成了省、州(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林改,四套班子齐参与,相关部门齐配合的林改工作局面,全省共成立8106个林改领导机构,直接参与林改人数达24万多人;投入林改工作经费31640万元。深入推进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出了广大林农经营山林、保护山林、靠山增收的热情。全省新增造林地136.08万亩,投入资金26842.34万元、引入产业发展资金22890.2万元。
我省山地面积占了国土面积的94%,全省1.85亿亩的商品林中,集体所有的商品林面积达1.54亿多亩,占了83.3%,集体林关系着山区的发展与希望。但大部分集体林,产权不清,使用权流转不规范,经营主体缺位,利益分配不合理,挫伤了林农造林、护林、用林的积极性,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山还权还利于农,调动林农的积极性,激活山区林业经济。2006年我省在景谷、罗平、屏边、腾冲、永平等9个试点县积极探索和实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今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省从试点向全面推进。春耕一结束,各地就积极行动,组建林改机构,制定林改方案,抽调人员进村入户宣传林改。在林改中严格依法依规,做到群众不了解政策不实施;情况不明不动手;林改改什么、怎么改由群众说了算;公示有异议的方案不审批,严格执行政策不走样,严格按程序操作不缺项。并严格执行“六签名四公示”制度,即:村民小组会议通知签收、村民小组会议签到、村民小组实施方案签字、林地界限确认书签字、合同签字、村民委员会对村民小组实施方案决议签字;村民小组实施方案公示、林改工作程序公示、林权现状公示、林改结果公示,充分体现群众意愿。
在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配套改革试点也积极跟进。普洱、大理等州市在做好主体改革的同时,积极实践配套改革,普洱市启动林业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县(区)林权交易市场、木材及林产品交易市场工作,逐步建立起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体系、林业科技服务体系、林业经营体系和森林资源流转体系,为巩固改革成果,真正让农民得实惠、产业得发展、生态受保护、集体经济得壮大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面推进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广大林区“山定主、树定根、人定心”,成为山林主人的林农“务林有其山”,造林护林,兴林致富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形成了“争着造、精心护、抢着管”的喜人局面。
张 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