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昆明市已经单独设立了国资委,还要尽快在其余15个州市单独设立国资委。”今年8月,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研室和省国资委等部门组成的调研组提出建议:到2008年底前,在州市建立起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分别为政府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
据悉,截至2006年末,全省16个州市共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344家,资产总额为1459.04亿元,其中州市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超过100亿的只有昆明、曲靖和玉溪。
为解决州市企业国有资产规模较小、成本费用高、盈利能力偏低以及没有做强做大潜力等问题,省委、省政府国资监管调研组建议:除尽快单独设立15个州市国资委外,有条件的要一并成立国资委党委和纪委。同时还要积极研究探索县(区、市)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和有效监管方式,具备条件的县(区、市)可单设国资监管机构,对不单设国资监管机构的,必须明确监管主体和职责。
根据调研组提出的建议,按照“分级管理、分类监管、全面覆盖”的原则,除企业国有资产外,其他国有资产也要逐步纳入国资监管机构统一监管。其中,非经营性的国有资产也要逐步纳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范围,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具体可根据行业性质、资产用途,实行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对分离。
王云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