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许可规定和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与核查,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重大决策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今年4月,省政府8项工作制度正式颁布,分别是:《云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云南省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云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云南省省级财政追加预算支出审批制度》、《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重大经济政策的审批制度》、《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通报制度》、《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审签制度》、《全省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制度》。通过制度的完善与实施,国有资产处置更加透明化,资源开发更加合理化,缩短了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提高了财政资金利用率,省政府重大决策更加公开化,全省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次数频繁,公文审签制度更加规范化,加快了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进程。
今年,我省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切实转变职能,全面履行职责,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9月4日,我省开展了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规范办事制度,同时大力推行并完善告知承诺、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制度;强化行政责任,提高行政效能,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设立“诤言奖”,鼓励社会各界为全省发展献计献策;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和无为问责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数字乡村”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不断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法规,重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加强政府系统公务员队伍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政府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得到提高。
目前,我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进展:行政执法体制逐步理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强化,依法化解行政纠纷的功能进一步发挥;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初步形成,文件合法性和有效性逐步提高;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管理方式不断创新。
张瑞芳(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