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时,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努力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要继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这些重要论述,把政治参与提到很高的地位,体现了按照以人为本的精神推动政治建设的要求。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不仅促成了政治体制对经济体制的逐渐适应,也保持了政治稳定,为改革和发展创造了稳定的政治环境。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这样一种良好的态势,是与党和国家在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采取审慎的态度,积极而稳妥地推进分不开的。当前,在各方面的改革和发展都已经取得巨大的成绩以及强调政治建设要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相协调,四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情况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就必须使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与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首先是要坚持和完善各项政治制度,但这还不够,还必须不断创新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谈到发展人民民主问题时,先讲“要继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继而才说“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这不仅是语言顺序的问题,而且表明了一种新的逻辑,即首先对公民的政治参与进行肯定,对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采取倡导的态度;进而才要求,要根据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按照这样的逻辑,民主制度、民主形式、民主渠道不是扩大政治参与的前提,更不能成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限制,而必须满足于、服务于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在这两个重要论断中,政治参与都被突出到一个十分显著的地位。这样一种对政治参与的重视和强调,不仅把政治参与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位置,而且由此提出了政治建设的一种新的逻辑。这就是在政治建设中要尊重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要围绕政治参与的发展推进政治建设。这样的逻辑,不仅是政治建设的创新,也在政治建设中突显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政治参与是公民对政治过程的介入。参与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参与的对象是实际的政治过程。在传统社会中,普通社会成员是被排除于政治过程之外的,政治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政治参与并不普遍,既定的统治秩序也没有给予其应有的地位。但是,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现代化过程中,政治参与却大规模地发展起来了,不仅成为普遍的现象,对社会政治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而且显现一种增长的趋势。
现代化是一个涉及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的广泛的过程。现代化的推进离不开人民群众广泛的参与。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从而使现代化进程顺利推进,政府就必须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任何一种成功的现代化,或者现代化的迅速推进,本身就是人民群众被充分动员起来并投身到现代化进程的结果。与此同时,被动员起来并投身于现代化进程的人民群众对现代化也充满了期待,而且期望值还会随着现代化的推进而不断提高。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民群众受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动等,也反过来对政治参与发挥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政治参与是现代化的伴生物和必然结果。
政治参与也是人民群众实现自己政治权利的一种形式。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不是抽象的,不能停留在抽象的规定上,必须有具体的实现形式。人民群众实现自己的政治权利,必须是一个自主的过程。在传统社会中,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面临着重重障碍。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在争取、实现和维护自己利益的过程中,主动地介入政治,通过政治参与这种形式,实现了自己的政治权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快速推进。与此同时,民众政治参与也迅速地发展起来。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不仅已经成为对整个国家的政治进程和政治面貌产生深刻影响的现象,而且对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此,在推进现代化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推进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肯定政治参与的意义,重视政治参与的作用,使政治建设与政治参与相协调。不仅要把政治参与作为推进政治建设的重要资源,而且要对政治参与进行必要的引导和规范,为政治参与的有序进行创造条件。在政治建设中重视政治参与,不仅是以人为本精神的体现,也是尊重现代化过程中政治发展规律的表现。
政治体制是一种政治权力的配置方式和运行方式。由于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传统的政治体制存在着一些需要不断完善解决的问题。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体制变革的问题,逐步受到关注并得到了强调。因此,便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政治体制改革都是以适应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改革为目标的。但是,政治体制的改革仅仅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适应经济发展是不够的。
民主政治是尊重、实现和保障人民权力的一种政治形态。其所蕴涵的基本政治价值准则就是人民的权利至上,其具体的实现形式就是尊重、实现和保障人民的权利。千百年来被人们奉为经典的选举民主,也就是以一种制度的方式保障大多数人的政治权利,以大多数人的意志作为公共事务的最终依归的一种形式。按照这样的逻辑,一种政治过程、政治形式、政治制度,如果离开了人民的要求、人民的权利,就不可能是真正民主的。民主政治建设,不论采取什么形式,最终都是要保障人民群众政治权力的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政治就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政治形式。
民主政治建设,就是建立和创造能够实现人民群众的权利的政治制度、政治形式、政治机制的过程。在一套体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的政治制度建立起来以后,发扬民主,建设民主政治,就是要在这个制度的框架内,充分发挥这种制度的精神价值,采取更多的、更为丰富的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地实现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
然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并不是恒定不变的。人民对政治权利的要求,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进程中,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人民群众对政治有不同的要求,对政治权利有不同的体认,因而也就不断地赋予政治权利以新的内涵。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是一个内容常新的政治范畴,而不是一个形式和内容都固定不变的东西。
今天,在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作用日渐突显,政治参与在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受到重视和肯定的情况下,就应该按照一个全新的逻辑来推进政治建设。具体来说,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把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状况、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作为考虑的一个根本性的因素,不仅要使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相适应,要与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要与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而且要与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发展和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相适应。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尊重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使政治体制适应于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
在民主政治建设中,更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各项政治制度,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框架。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充分利用这些制度安排提供的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同时,也应该看到,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是不断发展的,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会形成新的要求,也会形成新的形式。因此,民主政治建设应该把政治参与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加以考虑。要根据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的状况和对政治参与的进一步要求,创新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满足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要求。这样的民主形式、民主渠道,就能够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成为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的有效形式。
近年来备受关注的协商民主,就是在尊重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的民主形式。实践证明,这种创新的民主形式能够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状况和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当然,民主形式的创新,民主渠道的拓宽,还有许多的工作可以做。同时,也可以通过创造更多的民主形式,在满足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要求的同时,使我国的民主政治更加完善。
不过,肯定政治参与的意义,在政治建设中重视政治参与,并不意味着对政治参与的全盘肯定,更不意味着对一切政治参与形式不加区别地对待。现代化迅速推进中的社会,公民的政治参与会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深入而急剧地发展起来,然而,传统社会不可能形成能够满足人民群众迅速发展的政治参与要求的制度化的参与渠道。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阶段的政治体系本身,不可能在短期内建立起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政治参与要求的制度化渠道。建立新的制度化的参与渠道本身是一个过程,是需要时间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在一定时期内出现制度外的参与,形成无序的政治参与,都是难以避免的。而这些无序的政治参与,很容易形成影响稳定的因素。此外,高频度的政治参与,也会给现行政治体系造成过大的压力,使其疲于应付,从而影响政府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方面的注意力。
要解决这些问题,消除和避免政治参与的消极影响,从根本上说,还是要加强政治建设,要在尊重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基础上,创新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创建新的制度化的渠道来满足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要求。有了这样的形式和渠道,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就会在制度的范围内进行,并逐渐趋于稳定,不仅能成为民主政治发展的促进力量,同时还能为提升公共决策的有效性创造条件。
周 平(作者系云南大学政治学系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