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云南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人大立法工作也越来越关注民生议题。同时,立法观念也有很大改变——‘提高立法质量,控制立法数量’。”在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浦林法看来,十七大报告中宣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也是我省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的追求目标。
截至今年9月召开的第三十一次常委会会议,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共计审议法规和法规性决定227件,其中,制定和修改了70多件直接涉及民生问题的法规,占立法总数的30%左右,其他一些法规也多与民生有关。“过去没有这么高的比例,这体现出立法越来越关注民生问题。”浦林法说:“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更加强调‘为民立法’的思想,强调针对性、可操作性。普遍关注与民生相关的问题、社会难点、热点问题。”
今年7月1日起实行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就是一个典型。条例修订前,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先是到基层、企业进行调研,征求市民意见并到省外考察。浦林法说:“在征求意见中,多数反映原先设定的70岁门槛过高。”浦林法回忆,当时对是否需要公交免费的意见纷至沓来,赞成60岁以上免费的占了大多数。也有一些人提出不用免,或担忧老年人免费乘公交出行将会给公交带来压力,但“我省逐步跨入老龄化社会,应该越来越关心老年人,所以最终我们还是从对老年人有利的方面来考虑条例的制定”。
“经测算,现在单是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一项,省政府每年就要投入1亿元左右,此外还有辖区政府和公交公司等企业也有相应的承担。”浦林法说,“政府负担是加大了,但是老百姓受益啊!”
纳梦月 曾滨(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