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红 中共云南省丽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而且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国家战略转轨,推动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历史抉择。云南省丽江市属于典型的多民族聚居地,根据地理及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同,可以划分为高寒山区、半山区、坝区、干热河谷和城乡结合区五个类别。不同类别的内部存在着明显差异,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要探索出一条适合市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道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优势
经过5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丽江市在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取得了巨大进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了丽江经济的突飞猛进。“丽江”已成为一张国内外知名的名片,初步具备了旅游业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能力。据统计资料显示,“十五”期间丽江市GDP年均增长11%,比“九五”期间的年均水平高出2.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累计14.5亿元,比“九五”期间增加5.7亿元,年均增长21.5%,这在客观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同时,金沙江水能资源开发、大丽铁路建设、省政府滇西北旅游规划会上确定的旅游建设项目启动等一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实施,也给丽江带来了强劲的发展动力。尤其是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的扶持政策,农民成为了直接的受益者。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工业发展的带动,水能开发的带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带动,城镇化建设发展的带动,现代优势农产业的带动,环境和品牌优势的带动等多方面作用,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发展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丽江市委立足实际,审时度势,把“五村”建设(即: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和生活方式科学健康的文明村;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良,村容村貌整洁的生态村;村党组织坚强有力,村务管理民主规范,社会治安良好,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和谐村;村组建设有规划,民居建筑有特色,文化活动有场所,传承文化有创新的文化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从2006年开始在全市启动了部分试点村的建设,到2010年,在全市建成一批条件较好的典型示范村,条件一般的和较差的村也将在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
当前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
总体来看,丽江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较好的群众基础、物质基础和实践基础。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制约因素。
认识因素。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有的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盖新楼房,建新农村就是修新马路,忽视了全面发展,忽视了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有的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提出来的,我们这里经济困难,群众温饱勉强解决,没有能力建新农村,应该由上级拿钱解决,忽视了新农村建设要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还有的认为建设新农村,就要马上将现有的自然村落拆迁,进行统一建设,忽视了新农村建设要立足实际,循序渐进。
资金因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需要大量的投入,尤其是资金的投入,资金短缺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建设进程。一是村级债务严重,化解难。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有限,“一事一议”筹资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三是地方配套压力大。落实中央、省相关扶持政策、配套资金大,远远超过了市财政每年增长的可用财力。由于财力有限,部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好政策很有可能因拿不出配套建设资金而无法实施。
体制因素。当前分割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使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仍处于空白状态,尤其是农村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的缺位,将直接影响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议
在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认识是前提,规划是龙头,产业是支撑,投入是基础,制度是保障,农民是主体,领导是关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原则要求,建议:
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领导,各级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议将农村小康建设领导小组归并到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制定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协调各部门的力量,组织推进实施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丽江市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实践证明,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发挥,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作用的发挥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因此,要选好、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放手发动群众、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鼓励群众勇于创新,积极改革,大胆实践。同时要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对新农村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防止出现片面性、盲目性和急躁情绪。
明确标准,科学规划。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各地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专家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基础上,根据农村人口变动,生产发展,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小城镇建设等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标准,实施标准应重点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要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地进行产业扶持,千方百计兴办产业,重点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积极引导工商企业向农村特色镇、专业村集中,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带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坚持城乡联动、统筹发展的原则。实施文化立市、旅游强市、和谐兴市、水能富市、人才推动和全面开放六大战略,打造文化旅游名市,构建和谐丽江,仅有城市发展远远不够,必须改变城乡发展不平衡状况。要按照“立足农村抓农村,跳出农村抓农村”的思路,将新农村建设目标直接纳入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正确处理好城市发展与农村建设的关系,注意农村区域调整中心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以及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共同进步。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地方政府要有强烈的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早谋划,做好基础性工作,注意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积极调动农民建设好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防止单独的政府行为和干部行为。四是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新农村建设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惠及子孙的千秋伟业,要统筹考虑农村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建设,分阶段实施。
突破重点,试点先行。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离开了发展,新农村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结合丽江实际,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抓好四个“突破口”:一是以改善村容环境为突破口,要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严格控制农业资源污染,在适宜地区推广利用沼气等清洁能源,开展以改水、改厕、改厩、治脏、清乱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整治,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有效利用农业废弃物,实现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二是以提升农民素质为突破口,要整合培训资源,拓展培训领域,创新培训方法,突出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民的各种培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转岗就业能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三是以化解农村债务为突破口。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改善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重点村镇和各类典型的培育推广上,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要进一步采取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办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要依据坝区、山地、高寒山区、城郊、偏远乡村、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等不同地理位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特点,分别选择不同的典型,进行重点扶持,总结经验,抓点带面,逐步推广。
运用政策,优化投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大力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是“三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三化”的必然要求。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发展农村经济,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政策始终是第一位的。中央继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反复强调财政性建设资金要向农村倾斜。这说明今后几年中央的经济工作将由以城市建设为主向更多地支持农村转变。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抓紧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支农资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支农资金,优化投入结构,突出扶持重点,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绩效。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要增加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发展壮大一批有规模、上档次、效益好的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二是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要加大对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投入,加大对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的投入。三是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扶持。要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发展。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力度,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四是加大对探索农村保障体系建设扶持。在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尽快实施试点,建立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和转换机制,逐步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完善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加快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市、区(县)、乡(镇)、居(村)四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以社会扶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事业为重点,有效保障灾民、贫困人口、残疾人员和孤寡老人的基本生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需要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紧紧围绕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构建共同服务新体系,建设乡村新面貌,塑造文明新风尚,健全管理民主新机制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任务,要建立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引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界人士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要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氛围。要构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推动现代化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责任编辑 徐丽霞)[社会主义论坛 第8期 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