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最高可罚30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告诫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自律、合理定价、严禁价格违法行为。发改革在告诫谈话中说,根据价格法及政府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食用植物油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
发改革依据价格法郑重告诫食用植物油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合谋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采取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的手段搞价格欺诈。
发改委强调,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业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3万-30万元、2万-20万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发改委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