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对云南省8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8000户贫困监测住户调查资料显示,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988.4元,同比增长22.2%。其主要带动因素是:
1、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等政策成效突出,拓宽了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途径。据统计,扶贫开发重点县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带动了现金收入大幅增长。上半年,重点县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增长24.8%;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19.4%,工资性收入增长对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3.6%;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分别比去年增长16.7%和10.6%。
2、茶叶、生猪价格持续走高,拉动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上半年,茶叶、生猪价格两项收入成为增收的主要源泉,对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37.3%和19.6%,是去年同期价格的2.6倍和1.23倍。
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人均增长25.6%
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最新反馈数据显示:上半年,我省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达到996.8元,同比增加202.8元,增长25.6%。
从农民家庭经营产业收入情况看,一、二产业增速超过25%,三产业稳步增长。第一产业人均现金收入841.3元,同比增加186.8元,增长28.5%;其中,出售农产品收入450.9元,同比增加116.4元,增长34.8%;出售牧业产品收入315.0元,同比增加62.0元,增长24.5%。第二产业人均现金收入32.1元,同比增加10.9元,增长51.4%;其中,建筑业服务收入14.7元,同比增加6.3元,增长75.2%。第三产业人均现金收入123.4元,同比增加5.2元,增长4.4%。
农民林业收入人均增长13.5%
今年以来,我省各地加快林权制度改革的步伐,增强了林业活力,促进林业现金收入稳定增长。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最新反馈数据显示:上半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林业收入为61.3元,比去年同期的54.0元增加了7.3元,增长13.5%。农民人均出售林业产品现金收入为 60.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5元,增长14.2%。其中,农民人均出售天然林和人工林地采集果实现金收入44.3元,同比增长11.5%。
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平稳增长
年初以来,我省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平稳增长。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调查显示:上半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48.8元,比上年增加209.7元,增长28.7%。其特点如下:
一、生活消费各项支出全面增长。其中居住和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较快,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相对缓慢。
二、服务性支出比重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消费中,服务性消费支出额为274.6元,比上年增加63.7元,增长30.2%,服务性支出占全部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2%,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三、居住消费成为一大亮点。农村居民居住消费占生活消费的比重为25.6%,同比增长6.9个百分点。
张子卓 袁虹(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