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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争夺战愈演愈烈 民营航空公司:“转让费”比“培养费”划算 http://www.yndaily.com  云南日报网

 

    今年5月,武汉的13名飞行员先后提出辞职,“东家”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开出高达1亿余元的巨额赔偿单。据裁决书,这13名飞行员为解除劳动合同,需向东航武汉公司支付49.98万元到98.52万元不等的赔偿金,大多数赔偿金额在60万-70万元左右。其中,被东航武汉公司索赔逾1000万元的一名飞行员,经裁决被要求支付50余万元赔偿金。

    13名辞职飞行员遭索赔1亿余元,又一次把国有航空公司与民营航空公司围绕着飞行员展开的人力资源争夺战,凸现出来。

    据相关人士分析,这13名飞行员很有可能流向民营航空公司;而东航武汉公司之所以索要巨额赔偿,主要用意也在于试图阻止这种流动:赔不起,就别走人。

    2004年,民航总局将飞行员的地方执照改为全国通用执照,同时,民营航空公司获得市场准入。随后,奥凯、鹰联、春秋、东星等民营航空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飞行员培训周期如此漫长,让刚刚兴起的民营航空公司没有时间培训自己的飞行员,只能把目光投向国有航空公司。他们高价“挖人”,并不惜为跳槽飞行员支付巨额“转会费”,使得飞行员争夺战愈演愈烈。

    2005年,民航总局联合人事部等五部委下发《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明确指出:飞行员的“新东家”要参照70万-21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老东家”支付费用。与7年、10年的高额培训费相比,这一标准让民营航空公司觉得比较划算。(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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