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会议传出另一个重要消息,我省叫停国家机关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副省长顾朝曦讲话里明确,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我省将加强对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管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要纳入各地经济适用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
同时我省开始关注农民工住房,提出采取多种方式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满足农民工居住需要的租赁住房。
记者 连芳(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