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增朝自焚惨剧,又一次令民众悲愤无言。
民意激愤了,网络沸腾了。媒体当然惯于从规章制度和公共环境中去寻找罪魁祸首,但是人性中的有些部分,并不是外部因素可以解释的。发财之梦人人都有,不见得人人都去抢劫;辞职走人处处都有,不见得老板都拒付工资;农民工工资难要,不见得讨薪未果都点火自焚。
一桩悲剧和一出喜剧一样,都可以从环境与人心两个角度去解读。杨增朝自焚事件,反衬的是时下的一个定势思维和公共语境,一有风吹草动,大家想到的都是制度的缺失,监管的缺位,呼吁的是法律的弥补,责任的追究。而人性的无良和对生命的漠视,理智的丧失和行动的极端,少有言及。
厂长漠视危情酿成惨剧
杨增朝夫妇入厂前,就知道自己的孩子生病,夫妇俩迫切需要找个工作挣点路费,赶紧回家。后来又闻老母在打吊针,可两人口袋里总共只有30多块钱,身在异乡,举目无亲,从深圳到宣威,1100块钱即使全拿到,也就够车费,本来就急着返乡,辛苦钱又拿不到,窘迫之情可见一斑。以至于杨增朝发出怒吼:“老板,你是不是要我死?我死给你看!”这无异于向厂长发出即将做出极端行为的警告,然而厂长依然不予理睬,径直回到办公室,杨增朝万念俱灰,猛地拎起一桶白电油往身上浇,冲进厂长办公室,依然得不到任何劝慰和答复,杨增朝掏出火机,点燃了自己。
厂长也许习惯了工人讨薪,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了,以至于有人以死相威胁,依然处变不惊,一般人都要吓得连声劝阻,可厂长大人却不当回事。世间的人情冷暖在于,有的人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有的人不仅盘剥克扣,而且不通人情。有网友感叹:如果杨增朝碰到的老板是一个善良之人,不仅工资能拿到手,老板也许还会慷慨解囊,帮他渡过难关。
监管者岂能事后诸葛亮
事后调查表明,长满手袋厂没和杨增朝、刘小丽签劳动合同,只有一个口头协议,一天67块钱,年底一次性付清。长满手袋厂110多个工人中一半工人均没有签劳动合同。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劳动站事发当晚介入调查,召集长满手袋厂厂长等人协调,劳动站负责人还呼吁:“工人要理智维权,要相信政府,新劳动法对劳动者保护很足,本来小事一桩,也不来投诉就做出了极端行为。”
笑话!平湖劳动站早在半年前就发现长满手袋厂加班时间太长、没有签劳动合同等,还下了限期整改指令书,为什么到现在110多个工人中还有一半没签劳动合同?哪一个工人不愿意合法地理智维权?劳动站负责人的呼吁有明显情感倾向,言外之意就是工人不理智、不相信执法部门。难道劳动站就毫无责任?说实话,如果执法者个个都像平湖劳动站一样拿监管对象没办法,新劳动法对劳动者保护再足,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劳动站负责人说这话是什么心态?假如当初杨增朝真的找他们投诉,他们就一定会尽心尽力为杨增朝讨工资?从他们责怪杨增朝的语气看,未必吧?
愚莽背后闪耀人性之光
杨增朝为讨1100元工资自焚,一时网评如潮。有人替杨增朝感到不值,理由竟然是,既然选择以生命抗争,为什么不先干掉拖欠工资的老板?许多人甚至斥骂杨增朝“愚蠢”、“不划算”,“烧自己不如烧老板”,“死之前为什么不多杀死几个恶人?”
这显然是无视法律的虚妄之语,但其中隐含着可怕的逻辑: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死也要拉他一个垫背。自焚是被逼的冲动之举,杨增朝选择的是自虐,而主张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人,选择的是杀人。杨增朝和几年前讨薪杀人的甘肃农民工王斌余的区别在于,他心中饱有人性之光,遭遇不公正待遇,只想要回属于自己的辛苦钱,而不是想着害人,正因为目的单纯、朴实,才赢得了人们的同情。
多数绝望的被欠薪者以跳楼等自戕生命的方式来催讨,虽不可取,但一再表明他们是自守本分者,不愿伤害别人而越过法理伦常的底线,目的仅仅是为了要到工钱,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对无视天理国法的欠薪行为,做出最温顺、最悲情、最无助的抗议。
按劳取酬为何如此艰难
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天经地义,是人的一种最基本的生存权,是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杨增朝上有老、下有小,用自焚表达了他对老板的愤慨和绝望,让人可悲可叹。
杨增朝为什么不去走正当途径呢?维权是需要成本的,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承受得了的。去劳动部门投诉,一般是调解,解决起来遥遥无期,去仲裁吧,要交处理费、受理费,而且程序复杂、时间漫长,拖个个把月,吃住都不止1100元,工钱不要了,又便宜了老板,非常不滑爽,再说凭什么不要?祝愿杨增朝能平安活过来,可细细思量,活过来又能怎样?容貌已毁,还面临着巨额医疗费,很可能由讨薪转向讨药钱,即使不能致残,出去打工也许又要遭遇恶意欠薪。
讨债难,冒出来讨债公司,工钱难要,农民工点火自焚,黄世仁怕杨白老是个玩笑,却成了普遍现实。症结在哪里?一有问题,有人就会拿法制不完善来说事,说“某某问题执行难凸显法律漏洞”,哪有那么多法律漏洞,执法漏洞倒不少,劳动法摆在那里,杨增朝要工钱那是有法可依的,可执法者呢?有法可依了,但请别忘了还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执法也要本着一颗良心
执法不是良心活,理论上讲,法律怎么规定,怎么执行就完了,但现实中它往往就是一个良心活,严格不严格,盯得紧不紧,要看执法者热不热心,作为不作为。法律再好、再健全,也要人来执行,执法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人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人心的问题。由一桩悲剧而反思风尚、世道、人心,并非矫情,即使没有如此惨剧,也该反思。世风日下,人心恶俗,再好的制度都不会得到好的落实。
悲悯之心默默打理,但汇聚共识、化解阵痛成为必需,通过减少悲剧发生的社会诱因来减少悲剧,才能建设更好、更和谐的社会,才能收获更善、更美的人心。□ 本报记者 赵文宣(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