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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拒绝接受艾滋病行为干预将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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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杭州12月1日电(记者张乐)浙江省规定,今后,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如果妨碍、拒绝相关部门对艾滋病行为的干预,将会依法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为加强对艾滋病高危场所和高危人员的监管,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趋势,浙江省近期选择了杭州下城区、衢州市、嘉兴市、义乌市、宁波江东区、临海市、平阳县7个市、县(区),试点开展艾滋病高危场所和高危人员防治工作。

    浙江省卫生监督局介绍,各试点地区将对宾馆、饭店、招待所、歌舞厅、夜总会、酒吧、洗浴(桑拿、按摩)中心、美容美发店(廊、中心)等艾滋病防治高危公共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并对这些公共场所的安全套放置情况进行检查和落实,同时对可能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公用物品和器具进行消毒监督检查。各试点地区还将摸清辖区内艾滋病防治高危人群分布情况,建立艾滋病高危人群健康档案,并对其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这个省卫生监督局表示,在试点区,公共场所经营业主不得妨碍、拒绝艾滋病行为干预情况,否则将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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