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昨日在《劳动合同法》宣传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少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这段时间,以各种形式调整和变更现有劳动关系,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这些行为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类:
一是劝辞职工;二是逆向派遣,即与本单位部分或者大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让这些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再与本单位指定的某一劳务派遣机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然后由该派遣机构将这些职工再派回本单位继续工作;三是裁员。
“对于近期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全总已经和正在采取积极措施,最大限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一抓到底,决不姑息。”他强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