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柱从没想到自己会成为公众人物,居然有记者找上门来采访他这个老实巴交的打工者。起因只是因为公司在“五一”大假的时候放了他4天旅游假,每天补贴40元,车旅费报销。
“平时我只会干活,没想到公司会出钱让我去玩。公司这样对我,是希望我以后再多干出点成绩吧!”陈为柱笑着说。
在昆明,能享受陈为柱这样“特殊待遇”的农民工并不多见。也正因为如此,这个普通的“休假事件”才引起了众多的关注和联想。
陈为柱成了“特权农民工”?
“当然带薪休假是有规定的,必须是在公司两年以上,对公司忠诚度高,业务出色。”农民工陈为柱带薪休假并不能成为典型。对于没有给农民工放带薪假的大多数公司和老板来说,形形色色的理由似乎也合乎情理。
泗佳商贸公司是昆明环城南路上一家小公司,老板刘泗佳的主业是批发服装和工艺品。全公司只有17人,全是招聘员工,城市户口4人,其余全是农村来的打工者。陈为柱是临沧农民,两年前进入泗佳商贸公司,用刘泗佳的话来说“现在陈为柱已经是业务骨干”。
“陈为柱是公司的老员工了,给他带薪休假是对他的奖励。我们商贸公司人员流动大,随时在发招聘启事。一个业务员好不容易培养出来他又跳槽了。陈为柱一干就是两年,公司的业务他非常熟悉,我需要这样的熟手。当然带薪休假是有规定的,必须是在公司两年以上,对公司忠诚度高,业务出色。这是首要条件。”刘泗佳说。
记者了解到,陈为柱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三天两头“打工流浪”的农民工了,他已经融入这个城市,有固定的工作和住所。公司已经为他买了社保和医保。比起那些在五·一大假还在建筑工地上干活而又得不到数倍于平时的“假日工资”的农民工,陈为柱的待遇可谓有着天壤之别。
在广福路一个建筑工地,十几个农民工正爬在高高的脚手架上粉刷墙壁,下面的工友不停地搅拌沙灰浆往上传送。从曲靖来的打工者王鹏说:“带薪休假,想都不用想。我们一走,连工作都没了,吃饭都成问题。这儿的活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你休假去了,自然就有别的人顶上,等着干活的人还有一大槽呢。”
一位民工说:“我去年‘十一’长假的时候,母亲生病。我请了两天假,还被扣工资呢。”
北市区一建筑工地,一位姓张的包工头对记者嚷开了:“让这些人带薪休假?不可能的事!他们流动性太大,今天在我这,明天就到别处去了,我给他们发休假工资,谁知道他们明天还回不回来。除非是公司里的设计人员、工程师、出纳、财务才有可能,那还看长假里是不是真没活做。像现在,加班都来不及,还休假?公务员也不见得个个都能带薪休假呢!让民工们都休假去,我只好喝西北风了。”
像这位姓张的包工头这样心态的建筑老板并不少。在记者走访的几个工地中,没有一个老板愿意让农民工带薪休假。其出发点主要倒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工地上建筑的活太多、量太大,无法让民工走开。其次就是民工们居无定所,漂泊打工,对公司形不成忠诚度,公司实在无法对他们进行奖励。一位老板说:“不给农民工带薪休假是有理由的,是有前提条件的。国家要我们给民工们买社保医保,但他们三天两头走人,我还要天天去撤消档案,你说我累不累。至于公司内部的奖励制度,只要是我的正式员工,我管他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来的,带薪休假一点都不过分。”
放假给钱:是福利也是“双赢”?
泗佳商贸公司的老板刘泗佳表示,虽然要支出很多钱用于员工“带薪休假”,但因此提高了公司的凝聚力和运转效率,提高了公司效益。让外来农民工享受免费带薪旅游看似受惠的是他们本人,其实真正获益的是企业。
在中国,带薪探亲和休假长期被视为一种福利,只有国家公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才有资格享受。而农民工基本没有节假日。
统计显示,中国进城务工人员近2亿。农民工在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中所占的比重均已超过50%,作为生产的主体支撑着国家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但是长期以来,农民工一直作为被边缘化的特殊群体工作和生活着。他们工资低廉,却从事着沉重、危险的劳动,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天津市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阎金明说:“中国已经意识到了农民工不可取代的作用,正在逐渐提高农民工待遇。而带薪休假就是一项具体举措。”
中国政府去年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采取措施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最终改变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同工不同酬”问题。不少城市也开始主动打破一些人为设置的壁垒,给予农民工公平待遇。一些企业也逐渐意识到,提高民工待遇是一个“双赢”举措。
泗佳商贸公司的老板刘泗佳表示,虽然公司一年要支出很多钱用于公司员工工休假补助和报销路费,但他们因此能够更加安心地工作,对公司来说,工人的流动性减少了,公司的运转更有效率,减少了再招工的成本,提高了公司效益。
但是目前,中国能享受带薪休假的农民工可谓凤毛麟角。其实,真正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财力和时间,更需要企业转变观念,提供制度保障。因为只有健全的制度才能保证农民工的稳定和企业长久发展,那种一时心血来潮式的奖励是不能长久的。农民工带薪休假,标志着一些企业开始在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性待遇上迈出了一步,也意味着农民工生活质量将会逐渐得到提高。
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外来务工者,他们的各项权益经常被漠视,得不到保障,所以一旦享受到“额外”的权益时,他们就会格外地兴奋和懂得知恩图报,他们效劳服务于企业的积极性就格外强烈。所以,让外来农民工享受免费带薪旅游看似受惠的是他们本人,其实真正获益的是企业。就像退休工人享受退休金一样,这是对他仍长期甚至一生都在为本单位创造积累效益的回报。
带薪休假:农民工的镜花水月?
从一些地区和企业的做法看,让农民工“带薪休假”并非不可能。然而,由于大多数农民工的就业没有纳入政府主动监管的范畴,因此政府对其监管难度较大。要在近几年内全面实现农民工“带薪休假”还有相当大的难度。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实际工作中,农民工“带薪休假”也并非没有可能。在青岛、厦门等地,一些企业聘用的农民工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青岛港的农民工“带薪休假”期间,还可领取每天30元的补助。虽然在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中,能享受“带薪休假”的只是很少一部分人。但这些企业的做法表明,让聘用的农民工享受“带薪休假”是可能的。
据记者了解,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组织在推动农民工“带薪休假”上所做努力的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昆明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刘贵红解释说,一方面,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农民工“带薪休假”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农民工特别是建筑行业流动性较大,绝大多数农民工就业后没有按照规定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劳动保险,用工方也没有办理录用工登记,这就使农民工的就业没有纳入政府主动监管的范畴,因此政府对其监管难度较大。要在近几年内全面实现农民工“带薪休假”还有相当大的难度,“工会组织目前能做的就是加强宣传劳动权益保护的知识,提高农民工的法律和维权意识,并积极推动立法保护农民工利益”。
一位农民工告诉记者,他感到“带薪休假”离自己还有很长的距离,现在只盼着节假日上班能有加班工资就已经开心得不得了了。
国务院1999年9月18日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劳动节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放假3天。但对数以亿计的农民工来说,劳动节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节日。另外,我国《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尽管近两年来,农民工“带薪休假”偶有所闻,但要让农民工带薪休假成常态还有很多的路要走。正如不少农民工所说:节假日加班费都不能足额拿到,“带薪休假”更是一件十分“奢侈”的事。
◇记者手记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招工难的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些企业的就业环境不够理想: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工资待遇低等,使得不少求职者对其望而却步。中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频繁出现的农民工短缺现象,也促使中国政府和企业,不得不考虑提高民工的工资水平和生活待遇。破解招工难问题,需要用人单位实行人性化的管理,增强员工归属感,这应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除了保证员工能平等地享有最低工资标准、养老医疗保险等福利外,还要关爱员工、多换位思考。
人是有感情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如果农民工能按时足额地拿到工资,还能享受“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还怕他不积极地工作吗?还怕他来年不来上班吗?
同时,对于农民工权益的保障,健全的法律制度也是关键。当户籍制度的不平等政策逐渐消失;当每个企业单位都能在严谨用工制度下做到公平对待每个农民工;当每个城里人不再用歧视眼光看待农民工……那么,这个社会才是真正的和谐。
“农民工带薪休假”这本不该是新闻的新闻,带给我们的不应该是一份担忧,更多的应是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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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带薪休假是常例
中国的“带薪休假”受制于壁垒森严的户籍制度,但在国外,基本上没有这种情况发生。发达国家的户口全国只有一种,不会强行分为城市人和乡下人,因此“带薪休假”也就是一视同仁的。
目前世界许多国家都实施带薪休假,而这一制度的起源地就是法国。早在1936年6月7日,法国总工会和雇主协会就签署了马提翁协议。同月20日,法国众议院通过一项法律,规定法国所有员工只要在一家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便可享受15天的带薪假期。法国在全球率先对本国工人阶层实行了带薪假期制度。后来,在工会等组织努力下,法国人的带薪休假期越来越长,带薪休假的权利也写进了《劳动法》。目前法国带薪休假一般为30天(星期日不计算在内)。如星期五开始休假,周六不算在假期内,而是从下周一开始计算,若假期中有节假日则顺延。
瑞典是个世界著名的高福利国家,许多国家鼓励人们努力工作,而瑞典却提倡在职人员自愿脱离工作岗位休假。根据该国2002年开始试行的自愿休长假制度,自愿脱离工作岗位休假12个月的员工,可以在休假期间领取85%的失业保险金。瑞典政府解释说采取这一措施是为了安排长期失业人员上岗,为他们最终获得一份稳固的工作创造机会。政策规定,带薪休假人员可以利用假期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旅游、学习、照料子女,甚至可以开办公司,但不能打工再挣一份工资。
英国的法定假日并不多,除周末双休日外,12月的圣诞节和4月的复活节再加上公共假日,一年仅有9天。但英国《劳动法》规定,职工有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假期长短视工作年限而不同,短者3个星期,多则一个多月。圣诞节和复活节是英国两个大节日,已成英国人集中休假的时段。除了这两个假期外,英国在职人员法定年假的休息多集中在每年的七八月。这期间,议会休会,政府机构工作人员也轮流休假,日常工作处于半休眠状态。英国人的休假有自己的特点,没有“一窝蜂”现象。其原因首先是人们休假方式和休假地点日趋多元化。英国人度假期喜欢远足和野餐,到乡村欣赏迷人的田野风光。也有人喜欢看戏和听音乐会,到欧美等国旅游更成时尚。
日本《劳动基本法》规定,出勤率在80%以上或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者,每年可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6年工龄以上者,每年可以有20天的带薪假期。企业还自己规定有婚丧假、产假、临时停产假、志愿者休假等有薪假日,日本公务员带薪休假时间一般在30天以内。
日本的日历上除周末以外,还有一些用红颜色标的日子,这是国家确定的公众假日,一年共有15天。除6月和8月,每个月都有1到2天是节假日。另外,日本还有许多民间节日。法定的节假日与周末连起来,或者与周末重合,就形成连休日,有3日连休、5日连休,最长的是9日连休。众多的节假日和人们的休闲活动给交通带来严重问题的同时,也带动了住宿、餐饮、体育和娱乐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近年来,日本人的休闲消费在国民总支出中所占比例保持在近20%的水平。2004年日本休闲市场规模超过了7160亿美元。
赵 岗 文/图(滇池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