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我省清查省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工作协调会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开展清查省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工作,推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副省长程映萱等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和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隐瞒、转移国家和单位收入及本单位管理的资金,私设“小金库”,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阻碍改革的深入推进,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滋生了腐败现象,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
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清查省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工作的通知》并决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集中开展清查省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清查工作的领导,会上成立了云南省清查“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任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副省长程映萱任副组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清查工作将分为自查自纠、归口抽查、分类处理三个阶段进行。会议提出,全省各有关部门要在集中开展清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建立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要加强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要切实加大部门预算改革力度;要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要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要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形成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记者 季征(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