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市部分地方先后遭受了干旱、洪涝、泥石流滑坡、风雹、地震等自然灾害,给当地造成了很大损失,冬春期间灾民生活面临较大困难。为切实解决冬春灾民生活困难问题,市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和部署,并按照《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救灾资金使用原则及要求,积极与市财政局协商,通力合作,将冬春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当作当前的头等大事和要事来抓,特事特办,及时拟定方案,在元旦前夕,将省下达我市的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费260万元和省级配套的2007年第二批救灾粮差价补贴款61万元拨付8县(区)。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政府采购口粮、衣被和灾民取暖等用途,解决灾区群众因干旱、洪涝、风雹、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的灾民临时生活困难问题。重点救济重灾区和重灾户。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还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并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等程序,确保救灾款及时足额地发放到灾民手中,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灾区社会的稳定。
来源: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