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排好冬令期间城镇困难群众的生活,积极化解煤炭、燃油、液化汽等燃料价格上涨给城市贫困群众造成的负担,根据省民政厅的部署,12月10日,市民政局向各县(区)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积极筹措资金,从11月起至12月,以户为单位,对现有城镇低保对象,每户每月发给燃料补助10元,并于12月20日前一次性兑现到每个低保对象家庭手中。目前发放兑现工作正在全市各县区有序运作中。
来源: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