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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扶持7个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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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人口在10万以下的人口较少民族有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布朗等7个民族,总人口约23万人,主要聚居在9个州市31个县(市、区)81个乡镇175个村委会的1407个自然村和其他500个自然村。民族数和人口数各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是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任务最重的省。7个人口较少民族中有5个民族居住在边境沿线,有5个民族是直接从原始社会末期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直过”民族。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比较缓慢,群众生产生活面临许多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多次批示要求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云南省委、省政府从省情出发,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明确提出“决不让任何一个兄弟民族在共同发展的道路上掉队”,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分类指导,倾力扶持7个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2002年制定了《关于采取特殊措施 加快我省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脱贫发展步伐的通知》(云办发〔2002〕19号),在全国率先开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2006年,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民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和省扶贫办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6-2010年)》(云族联发〔2006〕10号),省政府召开全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十一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力争到2010年,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实现“四通五有三达到”(即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有学校、有卫生室(所)、有安全的人畜饮用水、有安居房、有稳定解决温饱的基本农田地,人均粮食占有量、人均纯收入、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国家扶贫开发纲要和“两基”攻坚计划提出的要求),基本解决现有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当地中等水平,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至2005年,全省共投入各类专项扶持资金3.12亿余元,重点用于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安居工程、产业发展、教育文化卫生和科技培训等项目。例如:在西双版纳基诺山、布朗山乡实施了“两山”综合扶贫开发,在德宏三台山乡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在怒江独龙江乡派驻工作队驻村帮扶等,使基诺族群众基本实现了脱贫,布朗山乡布朗族和三台山乡德昂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结束了独龙江乡不通公路、不通电话的历史。同时,实施“三免费”教育,在昆明市开办人口较少民族大中专班和高中班,在省直部门配备人口较少民族厅级领导干部等。

    2006年,全面实施国家和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后,省委、省政府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云南的重要内容,当年在国家部委和上海市的支持下,全省共筹集专项资金1.997亿元,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实施整村推进等6361个项目,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175个行政村中,又有18个村修通了公路、3个村架通了电、20个村接收到电视节目、20个村通了电话、34个村建盖了卫生室、41个村解决了安全饮用水,基本农田地人均增加了0.3亩;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6.37元,比2005年增加140元;人均粮食占有量达350.92公斤,比2005年增加12.83公斤;有4844户住进了安居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一定改善。我省还与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上海对口帮扶云南德昂族发展工作,当年投入511万元,实施1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等61个项目,探索一个内地大城市帮扶一个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模式和方法。

    2007年,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了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4月在德宏州承办了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了我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全省投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约5.5亿元,主要对409个自然村实施整村推进,并加强面上教育培训和改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交通建设;上海市进一步加大对德昂族的帮扶力度,援助资金684余万元,在德昂族主要分布的德宏、保山、临沧三个州市实施12个自然村整村推进等57个项目。

    总之,通过不懈努力,目前我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普遍呈现出生产发展、生活改善、民族团结、边境安宁的喜人景象。但由于社会发展起点低、居住分散偏远、生存条件差等原因,我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大多数仍是全省最贫困的地区,加快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1.贫困问题突出。2006年底,全省7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175个村农民人均纯收入1006.37元,比全省的2250.5元少1244.13元,仅为全省的44.7%,差距较2005年进一步拉大。另外,还有低收入人口11.3万人,其中约98%的人处于绝对贫困状态,住房困难的有1.1万户,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有3955户,解决温饱的任务十分艰巨。

    2.基础设施脆弱。列入规划的175个村中,目前还有11个村、353个自然村不通公路,12个村、221个自然村不通电,45个村、550个自然村未解决人畜安全饮用水问题,有效灌溉面积仅为20%。

    3.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列入规划的175个村中,有38个村不通电话,57个村、619个自然村不能接收广播电视节目,36个村没有卫生室(所),104个村没有文化室,47个村没有中心完小。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薄弱,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匮乏;医疗卫生条件差,缺医少药问题突出,因病致贫、因贫致病现象交织发生,有的还是毒品和艾滋病危害重灾区。

    4.自我发展能力差。7个人口较少民族中有5个是直过民族,7个民族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5.2年,文盲率最高的达33.07%,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缺乏。人口较少民族又大多居住在偏远山区或边境一线,生产生活方式落后,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脆弱,社会发育程度和生产力水平低,群众增收困难,自我积累能力弱。

    5.资金缺口大。据测算,要实现国家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需要投入资金约17亿元,而目前国家专项安排和我省筹集的扶持资金约6亿元,加上云南筹集的扶持资金总数也不足10亿元,缺口约7亿元。另外,按云南列入规划175个行政村总人口约31万人(其中人口较少民族17.9万)测算,人均扶持资金3220元左右。与其他一些省区(如内蒙古人均投入达5.3万)相比,人均扶持资金差距很大。

    6.云南列入规划175个行政村以外还有约500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自然村需要扶持。云南人口较少民族分布呈“大杂居,小聚居”状况,分布涉及9个州市、31个县(市、区),人口较少民族居住主要集中在自然村。由于2002年扶持统计是以行政村为单位,导致有的自然村既使全部是人口较少民族,但由于在行政村中人口较少民族比重较小,因而未列入扶持范围。据统计,云南列入规划175个行政村之外的还有约500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自然村未享受到国家特殊政策扶持。有的毗邻两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自然村,由于属于不同的行政村,在规划外的就无法享受到国家的特殊扶持,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以上困难和问题,需要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目标任务,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来源: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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