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昆明日报》用4个整版公布了从市委书记、市长到5区、1市、8县及市直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联系电话,同时详细刊登了各领导的职务分工情况。这一专号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报纸很快被一抢而空,《昆明日报》不得不对专刊进行了再版印刷(《中国青年报》2月18日)。
如此全面细致地向社会公众公布党政领导的职务分工和联系电话,这在全国尚不多见。官员群体内部就这一“铁腕举措”是“政府阳光政务的具体体现”还是“会给机关或领导的正常工作带来一定麻烦”尚存有争议,而公共舆论亦在怀疑:这究竟是搞花架子作秀,还是会真有其实际效果?
集体公布官员工作电话,对政府官员而言,这是一个“增量”义务,因而会有“怕人电话骚扰”的抱怨;同样,对社会公众而言,这是一个“增量”权利,因而会有“搞花架子作秀”的担忧。殊不知,政府官员将通信方式公之于众,在很多国家正如人要吃饭一样理所当然。知道为自己“打工”的政府官员的工作电话,既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更是权力监督的前提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昆明市此举,与其说是“铁腕”,还不如说是让不正常的权力生态回归到了正常的权力生态。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履行“接受人民监督”的义务,可在现实中往往流于形式乃至空话,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的政府官员在普罗大众眼中太过神秘了。党政领导班子都有哪些人?他们各自负责怎样的工作?他们有怎样的学习工作经历和家庭关系背景?通过怎样的途径可能联系到他们?他们的子女和配偶都从事什么工作?他们的收入和财产状况如何?总而言之,关于政府官员的一切,对民众而言都是非常神秘的,久而久之,民众对政治的关注自然越来越淡薄。
通过法律和制度的途径,让政府官员“去神秘化”,这是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迫切要求,也是社会公众政治参与和权力监督的强烈愿望。只有政府官员“去神秘化”,权利监督权力才会真正成为可能。
要实现官员“去神秘化”,仅仅公布领导干部的工作电话还远远不够。我国早在1995年即要求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收入,但时至今日从未向社会公开过申报结果。去年,司法部又要求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开展一次申报登记,结果同样没有向社会公开。由此可见,官员“去神秘化”任重而道远。
舒圣祥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