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推动昆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政府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从事司法工作的刘婉秋委员说,要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司法途径是最制度化、最规范化也是最终的选择,所以要向人民群众提供完备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因此,政府要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一是要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二是要制定统一的法律援助标准;三是要整合社会资源,构建起社会化司法救助的大格局。
谈及加强特困人群医疗救助工作,李昌林委员建议:一是要明确特困医疗救助对象,将城乡低保对象、五保老人、重度残疾人、大病患者以及其他处于低保边缘的低收入家庭列入医疗救助范围;二是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重点用于解决“医保”解决不了的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和重病患者的大病医疗问题;三是加大对困难群体和大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力度,以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为原则;四是建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对特困人群的医疗救助工作。
在建立和完善廉租房管理长效机制方面,喻心源委员提出:应建立和完善廉租房的公示、物业管理制度,并实施廉租房续租或退出机制,对廉租房进行动态管理。同时,政府要继续加大投入,缓解目前存在的供需矛盾。
李竞立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