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截至昨日,我省共有1144个省直预算单位上报了自查自纠“小金库”情况。经统计,各单位通过自查,已上缴省国库“小金库”资金22.4万元。
据悉,按照中纪委和财政部要求,我省已将清查整治“小金库”工作列为今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目前,省清查办根据群众举报及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拟定了重点检查单位名单,首批单位已于2月15日展开重点检查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省共有1144个省直预算单位上报了自查自纠情况。经统计,仅银行上报的未经批准开设的账户数达70个,存款达1.7亿元,单位定期存款6378万元。各单位通过自查,已上缴省国库“小金库”资金22.4万元,上缴财政专属违纪资金25.3万元。各单位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数已将违规资金划转还原到相关资金账户,并入相关账目核算管理,还及时取消了相应账户,纠正了违规行为。
为做实自查阶段工作,省清查办下一步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对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将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纠,并将对单位上报、银行上报、人民银行登记的账户等情况进行三方比对、核查,认真分析单位开户、存款等情况。同时,还将进一步核实有关信访举报,将问题较多的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认真查实相关问题。
记者 李惠民(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