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天上午召开的广州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市委书记朱小丹建议,企业可以实行“带薪探亲”的政策,对于今年过年没有回家的员工,在节后安排他们带薪回家探亲;对于已经和企业解约的员工,企业仍然应当负起责任,安排他们今年留在广州过年(《新快报》2月3日)。
近段时间以来,由于南方大部分地区遭遇50年一遇的雨雪灾害天气,导致无数外来打工者受困回家之路,不少城市的领导和有识之士纷纷建言献策,热情挽留外来打工者就地过春节,希望企业安排好走不了的外来打工者在城市过好春节。这些热情挽留虽然言辞恳切,但大多只停留在倡导层面,远没有广州市委书记的这一建议极富见地,极具建设性。
我以为,“带薪探亲”这一提议如果能够规范化、制度化,并且能够尽快惠及每一个企业的外来打工者,其结局将是多赢的。换句话说,实行“带薪探亲”,其效用将不仅仅只是有效化解因运力不足所造成的一年一度的春运困局——即使不出现类似今年的雨雪之灾。
众所周知,那些有着固定工作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之所以不会加入到急于返乡的春运大潮之中而有多种选择,是因为他们不仅能够享受正常的假日,而且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休假等待遇,所以他们显得从容不迫。可这些权利对于大量的外来打工者来说,就几近奢望了,不要说平时加班没补助,春节不回家,也少有企业老板给予他们国家规定的双倍、三倍加班费。因此,在打工地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回家来得实在,至少可以享受天伦之乐。
所以说,如果朱书记的建议能够为企业所采纳,不仅能够有效化解各地巨大的春运压力,而且也更能解决一年一度不少大中城市必然遭遇的因外来打工者春节回家而造成的用工荒,以及由此导致的城市部分功能瘫痪,如垃圾无人处理,报纸、牛奶、煤气无人运送等等。据说有的城市因作为献血主力的外来务工人员春节大量返乡,每年过年都会出现“血荒”。
当然,书记的建议好是好,但要真正看到实效,政府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比如,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检查企业对劳动者各项合法权利的落实情况,对拒不落实的,依法进行查处等等。毕竟,春节回家虽是一种传统,一种亲情的呼唤,可假如外来打工者们春节不寂寞,加班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加班费,即使春节回不了家,节后补休也可享受带薪待遇,想来就一定会有不少人选择留下的。谁又会跟正常的工资收入、不菲的加班费以及带薪休假的权利过不去呢?
李甘林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