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独家首发的陈明应、饶金桃夫妇违法充值话费案,虽然盘龙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但是连日来该案却成为广大读者和网友的讨论热点话题,人们对陈明应夫妇案的评说众说纷纭。昨日记者通过整理发现,大部分读者和网友观点及看法认为:法律绝不能情绪化;不能带有攻击强者支持弱者的情绪,应该客观地看待陈明应夫妇犯罪的本质。
部分市民同情陈明应夫妇
陈明应夫妇利用电话卡违法充值获利一案,活脱脱的就是广州“许霆案”的昆明版。全国数百家媒体和网站纷纷转载了本报报道。连日来,许多读者纷纷通过本报热线、短信平台和网络,就陈明应夫妇的违法行为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昆明市民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说,虽然天上不会掉下馅饼,但是真如陈明应夫妇一样被馅饼砸中,也许没有多少人在面对这一飞来横财时,能够真正地做到心平气和而毫不动心。在昆明某政府机关单位工作的李女士说,我们对陈明应夫妇的行为是又同情,又感到可恨。同情的是他们毕竟从农村出来,文化知识和法律意识不强,面对这样的诱惑不光是他们,相信很多人都会为此作出各种违法的事情来;可恨的是,他们发现这一天大的秘密后,并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报案,而且为了获取较大的金钱利益,一步步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网民认为法律绝不可情绪化
最近几天,关于陈明应夫妇的违法案件的报道,被各大网站放在了首页或者显著位置,网民们在网络上也是炒得热火朝天。在北京某网站的社区论坛里,网友就该案的讨论就顶到了1697层。网友“莫乱拿”却认为,如果这种“好运”经常落在我们的头上,谁人知道将有多少人会动发财心呢?网友“最正直”回复说,此案给我们留下一个沉重的思考,也以此告诫我们,当碰到天上掉下馅饼时,千万不要被它金黄色、香喷喷的外表和香气所迷惑。网友“小毛”在论坛上说,既然他们的违法行为已经存在,同情归同情,但是有一点是必须坚守的:网友市民可以情绪化,法律绝不可情绪化。
网友说应客观看待犯罪本质
本报的报道,在另外一个层面上也折射出电信部门其他存在的问题。读者许先生说,陈明应用小灵通为别人充值,每个环节都是得到电信部门电脑系统确认的,充值后电话卡上的钱不下账,电信部门应该为此负责任。70多岁的退休老人陈先生说:“如果系统不出问题,根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电信部门的责任应该如何追究?”
许多读者也疑惑地询问,陈明应夫妇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已经被推上了被告席,是他们咎由自取。但是这一违法行为的存在,有很大的客观因素所诱惑才使得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相关部门不要把全部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算在他们的头上。
网友“疯狂小鼠”发帖客观地说:该案令公众“恐惧”之处在于,将我们每个人可能遇到的诱惑置于“贪婪”与“理智”的道德挣扎之中,在这种心态下的评论难免带有攻击强者电信部门,支持弱者陈明应夫妇的情绪,从而放大了电信部门的“不足”,弱化了陈明应夫妇的违法行为,应该客观地看待他们的犯罪本质。
法院将作出什么样的判决,本报将继续关注。
夏体雷(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