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身患乳腺癌的郑女士的母亲从中国人寿云南分公司直属二部副总经理杨渝手里,接过了为她女儿赔付的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
据了解,2月13日,郑女士发觉身体不舒服,18日到医院检查,竟然是患了乳腺癌。她一下子蒙了,自己尚未成家,父母早已下岗,生活困难,如何应对一万多元钱一次的化疗呢?尽管如此,郑女士还是在家人的支持下,住进了医院。
3月7日,为郑女士办理保险业务的中国人寿云南分公司直属二部营销员梁英俊得知了这个消息,立即将情况汇报给公司,为郑女士办理各种理赔手续。因郑女士有部分医疗病验报告没有完成,理赔资料不全,梁英俊还为她四处搜集在各大医院所做的病验报告,证明她的病情已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赔付条件。经过一段时间奔忙,中国人寿云南分公司直属二部同意赔付并召开理赔会。
实习生 陈家献 本报记者 谭江华(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