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的增高楼竟还有“天桥”
本报记者 江洋 摄
《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五华区“城中村”重建改造范围内的农业人口已全部一次性转为城镇户口。而这在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都将给村民带来改变。
关键词【规划】无偿提供1000m2经营用房
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项目人必须无偿提供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经营用房给村集体组织。在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行政许可部门应为“城中村”(旧村)改造项目开设“直通车”或“绿色通道”服务。
建成区内“城中村”的现有集体土地以及周边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不再审批与“城中村”改造无关的项目,全部用于“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区域不再配给集体自留用地和审批新增宅基地。
关键词【土地】优先建设安置住宅
规划批准后,区政府将改造范围用地报市国土部门,改造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按照“改制先行、改建跟进”的原则,将村民转为居民,农村社区转为城市社区,农村集体经济转为股份制经济后,依法转为国有土地。
采取“毛地公开交易”方式取得土地的中标企业,要按照确定的拆迁安置方案,组织实施拆迁。与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量必须达到100%,且所有土地证全部收回并予以注销。
在实施“城中村”改造中,按照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实施整体拆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旧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关键词【补偿】集体建设用地25万元/亩
政府将实行拆迁资金监管,由指挥部设立资金监管账户,按70%的比例进行资金监管,以保证拆迁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依法办理过出让手续的,按批准用途进行评估,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具体规定为:经依法批准划拨的用地,按25万元/亩给予补偿;集体建设用地,按25万元/亩给予补偿。房屋拆迁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原地回迁两种方式,以房地合一的原则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可任选其一。
对于五保户、民政部门抚养的孤寡老人、烈士家属,提供相应有效证件、证明,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特困补助费;城市低保户,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2000元的特困补助费。
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征地拆迁通告”和“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设立和变更房屋租赁关系,房屋和土地权属的转让、分割,户口迁入等。
关键词【就业】给予3万元以内贴息贷款
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处于就业年龄段内,在“城中村”改造后失业的有就业愿望、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将全部纳入五华区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范围,不仅为其开发就业岗位,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还将对自主创业、持有《失业证》的失地失业人员,给予3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给予50%的贴息。
关键词【养老】建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城中村参保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且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及其以上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五华区将建“城中村”改造人员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区社保办机构,按人均15000元的标准,为“城中村”改造征地人员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所需投保资金列入拆迁成本。
关键词【医保】每年可享19.9万元医保
“城中村”的成年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收入情况自行选择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以上年度昆明市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2%的比例自行缴纳,每年可享受19.9万元(含医疗4.9万元,大病保险15万元)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期限为3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补缴满30年后不再缴纳医保费。(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