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在农村集体用地上的房屋,因只能办理房产证、不能办理土地
使用证,且不允许上市交易,被称为小产权房。这种房产土地成本低
,价格几乎只有普通商品房的一半。在我市部分城中村及郊区,有类
似的小产权房向市民销售。
房产权本来不分大小,只有一种定义,但由于我国的一些特色,
形成了社会上一些约定俗成的说法,不同情况下对“大产权”和“小
产权”有不同解释。
第一种解释: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
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相对讲
,发展商的大,购房人的小。
第二种解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
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
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
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第三种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
”,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
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
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
购买“小产权房”必须有当地户口,不能贷款,必须是全额付款
。每月要交少量租金给国家。
(云南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