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成立至今,已走过了50年的辉煌历史。但大多数人并不了解自治州成立的历史背景。为此,笔者特作简要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文山为云南省的一个专区。文山专区是一个多民族的地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6.6%。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更好地发展各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1957年3月28日至4月1日,文山专区各族人民代表共818名汇聚文山,召开民族代表大会,研究建立自治州问题。到会代表热烈讨论了民族归系、自治州名称及如何筹备成立自治州等问题。到会代表一致同意把过去由于历史上阶级压迫、民族歧视及地理环境因素等造成的不合理的民族名称取消,恢复本民族固有的名称,保留本民族的自称,按民族支系进行归并。当时,经过反复讨论,认为侬、沙、土、天保、龙安、黑等民族均属于壮族系统;民家族和当时的都匀族的真名族为白族;而洋族和秧族,本民族代表同意归壮族系。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规定的精神,一致同意定名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会议选出53人组成“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筹备委员会”,由罗运通(壮族)任主任委员,马生申(汉族)、龙明传(壮族)等12人任副主任委员,吴成元(苗族)、侬惠莲(壮族,女)等40人为委员。
在中共云南省委和中共文山专区地委的领导下,经过筹备委员会的努力,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4月1日至4月7日胜利召开。由此,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正式宣告成立。参加一届一次代表大会代表338名,代表了文山壮、苗、汉、彝、瑶、回、白等民族的140万人民,选举罗运通(壮)为州长,马生申(汉)、黄寿云(苗)、龙明传(壮)、李铣(彝)、赵廷光(瑶)5人为副州长,王朝贵(壮)、李维贵(汉)、田顺喜(回)、施恩(彝、女)、熊正美(苗、女)等27名为自治州人民委员会委员,田德湘(壮)为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定文山为自治州首府。
文山是一个多民族边疆地区,由于千百年来反动阶级的黑暗统治,一个民族往往分为许多支系或不同称谓。例如,在筹建自治州时,壮族中有部分人是从广西隆安、天保迁来的,就叫隆安族、天保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前,文山各族人民曾就这一问题作了细致的探讨,进行了归系。自治州的成立是文山各族人民大团结的里程碑,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因此,在那春风拂面,春色宜人的日子里,文山140万各族人民载歌载舞庆祝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成立。(文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