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对党员干部实行“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制度,探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取得良好效果。(见8月30日《光明日报》)
岳阳市出台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对问责的内容、原则、对象、方式、程序和处理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有错”和“无为”行为实行问责,其中“错误行为”主要列举了岳阳各级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尚未严重违纪违法、难以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几种情形;“无为”从应作为而不作为、作为不到位、作为效果不好三个层面,分三条18项进行了界定。
我以为这个制度和具体规定很好。这个制度和具体规定,不但要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为人民办好事,而且要把事情办好。不办事(不作为)要追究责任,好事办不好也要追究责任,这就把办事的出发点和效果一致了起来,把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动机和效果”相一致的要求落到了实处,从而有了评价干部政绩的客观标准。
这个制度的好处,既对党员个人提出了要求,也对党组织提出了要求。长期以来,党内有一种不好的现象,“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乱的”。干得好的得不到表扬,干得不好的也受不到批评。对干部的评价和任用,以某些领导的好恶和亲疏而定,“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任用干部不以德才为标准,他说了算,而且“不服不行”。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这和党组织软弱、党组织不履行职责有关。“无为问责”制度规定的无为的几种情形,一是有了对党员“有为无为”的量化标准,二是党组织有了衡量党员“有为无为”的尺度。按理说,既是共产党员,就应自觉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服务,自觉地工作;但人有惰性,觉悟有高低,身为先进分子的某些共产党员亦如是,有了制度约束,才能激励先进,优差也好评量。
从哲学角度看,有为就是实践,就是改造客观世界,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无为”就是懒汉哲学。美国政治家、科学家富兰克林说过:“懒惰像生锈一样,比操劳更能伤害身体;经常用的钥匙总是亮闪闪的。”对于科学家来说,别说没有作为不能成其为科学家,就是选择最易处入手,也为人所不齿。爱因斯坦说过:“我不能容忍这样的科学家,他拿出一块木板来,寻找最薄的地方,然后在容易钻进的地方钻许多孔。”
有为不仅是共产党人的处世哲学,在我国古代,也是评价和臧否人物的一个重要标准。在封建社会,把占有职位而不尽职守,即白吃饭而不做事情者,称为“尸位素餐”。这样的官吏,不仅人民反对,也遭到同僚的唾弃。从唐朝“模棱两可”的苏味道,到宋朝的“三旨相公”王珪,就是这类人物的代表。王珪从执政到宰相,凡十六年,无所建树,上殿呈文曰“取圣旨”,得皇帝御批曰“领圣旨”,退谕秉事者曰“得圣旨”。所以后来就用“三旨相公”来形容碌碌无为者。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而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的要求,最终要落实到党的组织得到加强,党员素质得到提高上来。“生活是一本无字的书,第一课是学习,第二课是实践。”这既是一般人应有的生活态度,更应是共产党员的处世之道。把“无为问责”制度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正是抓到了根本。由此我想到,岳阳市的“无为问责”制度,值得各级党委效仿,或创造出自己的类似制度,使广大党员的先进性永葆。
我在为“无为问责”叫好的同时,也有两点担心。其一,如何对待高层领导干部,他们“有错”特别是“无为”时,能否“一视同仁”。其二,党组织能否认真履行职责,因为这关系到这个制度的成败和能否坚持下去。由于没有看到《制度办法》全文,对实施结果又没有亲身体会,这两个担心也许不存在,但愿是我多虑。
愿“无为问责”制度一路走好。我更愿意进一步看到岳阳市的经验所产生的辐射效果。(作者系中共河北省委讲师团原副主任) 《长城在线》 张永庆